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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机构

  • 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枣庄市职业诊断病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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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枣庄市职业诊断病鉴定机构)

    活跃度:1.793103448%

    ★★★★

    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枣庄市卫生检测检验中心)成立于2003 年12月29日,是在原枣庄市卫生防疫站基础上组建而成的。2003年12月,经过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撤销原枣庄市卫生防疫站,新组建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是应用预防医学理论和技术,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测检验、健康教育、科研培训、卫生学评价等工作,是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心。中心设传染病防治科、计划免疫科、艾滋病防治科、职业病防治科、食品与环境卫生监测科、学生常见病防治科、健康教育科、质量管理科、微生物检验科、理化检验科、慢性病防治门诊部等11个业务科室和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监察室、工会5个职能科室。在编人员10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8人,高级技术职称18人,中级技术职称49人。中心占地5400㎡,建筑面积5900㎡,其中检验用房1456㎡。拥有固定资产1195万元,其中仪器设备327万元。中心于2005年3月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计量认证评审,确认检测检验能力共153个产品,1327个参数,相继取得了职业病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卫生监测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消毒产品检测等资质,并于2008年9月按新标准通过了计量认证督导评审。一、负责全市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防治规划、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市计划免疫工作规划、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及预防性生物制品的管理。三、负责全市消毒监测管理与虫媒生物的监测控制。四、负责对直管企业、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学校进行职业卫生及环境卫生质量的监测;负责接害职工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查体与监护并参与职业病诊断。五、负责食品、化妆品、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消毒杀虫药品等的检测检验工作。六、负责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和学生营养保健、健康教育咨询工作。七、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规划、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八、负责对全市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工作。九、负责对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十、负责对传染病突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十一、负责市预防医学会工作。十二、承担市卫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体检、鉴定】

    枣庄市市中区解放北路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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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昌市医学会(南昌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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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医学会(南昌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活跃度:2.724381625%

    ★★★★

    项目名称:对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鉴定承办机构:南昌市医学会(南昌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机构: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理地点:南昌市东湖区阳明路448号办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职业病鉴定需当面提交以下材料:1、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原件);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3、职业史、既往史证明(复印件);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5、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复印件);6、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复印件);7、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年1月4日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南昌市医学会地址设在享有东方“爱丁堡”之美誉的南昌市,江西南昌民德路411号市卫生局内,联系人是曹连甲,主要经营交流、研究、推广、咨询等,于1978年10月10日在南昌工商局登记注册挂牌成立,单位注册资本3(万元),在职员工3名。主营产品:交流、研究、推广、咨询等成立日期:1978年10月10日单位注册地址:南昌市东湖区阳明路448号市卫生局内联系人:曹连甲邮政编码:330008注册资金:3(万元)员工数量:3(人)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南昌市东湖区阳明路4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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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市学会办鉴定办(阜阳市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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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市学会办鉴定办(阜阳市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

    活跃度:1.743303571%

    ★★★★

    一、主要职责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保留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牌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依法制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五)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省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七)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十)研究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十一)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责任,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十二)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四)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阜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十五)有关职责分工。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执行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和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健康委设17个内设机构、11个下属事业单位:(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二)人事科。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承担健康阜阳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四)行政审批科。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五)财务科。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六)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组织起草卫生健康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普法教育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议案。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七)体制改革科。承担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八)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科。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拟订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完善地方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地方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全市卫生应急、紧急医学救援和防疫处理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贯彻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九)医政药政科。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等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市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加强党建工作。承担市无偿献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十)基层卫生健康科。拟订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十一)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科。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有关具体工作。(十二)妇幼健康科。拟定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十三)职业健康科。拟订全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十四)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市健康产业规划推进、政策制定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协调等相关具体工作。(十五)宣传科。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十六)中医药发展和服务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省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中医药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管理和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承办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进行指导;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督办重大中医医疗违法案件。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加强党建工作。(十七)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有关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十八)阜阳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1.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规范医疗服务秩序。2.依法对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检查。3.依法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消毒产品及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监督检查。4.承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5.承担对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开展卫生计生执法检查。6.承办市卫生健康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九)阜阳市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站。负责编制全市年度避孕药具需求计划,组织实施避孕药具储存、调拨;负责指导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站的计划、质量目标等管理和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市计划生育保健用品市场进行检查和监督;承担全市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工作。(二十)阜阳市中心血站。1、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公益性组织。2、血站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和优质的服务。3、血站积极宣传《献血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无偿献血知识。4、血站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志愿者的招募,组织无偿献血志愿者参加无偿献血。5、血站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血液的质量和安全。(二十一)阜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服务质量检测等工作,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接受下级转诊。(二十二)阜阳市紧急救援中心。主要承担阜阳城区危、急、重症患者的现场抢救及转运、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大型社会活动的救护保障和公民急救知识、技能的培训等。(二十三)阜阳市疾病控制中心。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二十四)阜阳市中医医院。阜阳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53年,是市区唯一家公立性三级综合中医医疗机构,医院承担着阜阳市及周边地区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的重要任务,是安徽省中医药大学教学实习医院。(二十五)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92年,前身系上海铁路局蚌埠铁路分局阜阳铁路医院,2003年12月19日移交阜阳市人民政府,更名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市直二级公立医院。医院获得科研国家专利1项,获省、市级科技成果奖4项; 获得阜阳市“诚信医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医院是阜阳市城镇职工、市属五县三区新农合、上海铁路局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医院占地面积52亩,被誉为“花园式医院”。编制床位500张,实际开放床位332张。在职职工300余人,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10人。(二十六)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阜阳市精神病医院)建于1970年,占地面积42881平方米,开放床位350张,现有职工近30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91人,其中高级职称20人,中级职称82人,初级职称89人。(二十七)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72年,前身为阜阳行署传染病医院,1997年在全国专科医院中首家按照综合医院标准通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2011年初在全省首家通过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评审,正式成为以“强专科、大综合”为特色的三级甲等医院。同时,也是安徽医科大学阜阳临床学院,蚌埠医学院教学医院,多项诊疗技术居阜阳市领先水平,是皖西北地区医疗、预防、教学、研究中心之一。全院占地面积6.07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为8.7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6亿元,在职职工1473 人,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650人,编制床位 1800 张,目前实际开放床位1200张。(二十八)阜阳市人民医院。阜阳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49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现代、智能、园林、人文”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国家脑卒中筛查基地、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和蚌埠医学院附属阜阳医院,阜阳听力筛查中心、阜阳生殖中心,阜阳产前诊断中心,同时也是阜阳市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的中心。三、单位领导:市二级巡视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吴荣涛四、单位地址:阜阳市颍州区双清路26号五、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安徽省阜阳市双清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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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酒泉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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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酒泉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活跃度:3.737864078%

    ★★★★

    项目名称:对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鉴定承办机构: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酒泉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机构: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地点: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4号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2楼F区1号窗口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酒泉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需当面提交以下材料:1.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原件);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3.职业史、既往史证明(复印件);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5.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复印件);6.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复印件);7.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年1月4日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4号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2楼F区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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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铁二局集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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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铁二局集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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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铁二局集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铁道部第二工程局中心卫生防疫站,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一九七九年十月,是应用预防医学理论和技术进行疾病控制、监督监测、科研培训、健康教育的综合性专业机构。二00二年十二月,改制为“中铁二局集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心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体路8号。一、中心概况:中心举办单位为中铁二局集团,独立法人机构。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中心固定资产341万(办公用房未计入固资),办公用房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面积800平方米)。员工总数51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7人,中专13人。副主任医师2人,主管医师(主管检验师)5人。二、中心资质: 中心于2000年4月,通过了铁道部和四川省卫生厅联合考评组的考核,被评定为全国铁路甲级一等防疫站,同时取得了铁道部档案工作目标管理部级认定。中心建立了完整的质量体系,准确、及时、公正、热情是我们的质量方针。2001年1月,取得了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2014年3月通过了计量认证的复核审查。目前中心资质情况如下:1、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2、 成都市金牛区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510106001314。可以从事预防保健及疫苗接种工作。3、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证书号:(川)安职技字(2012)第B-0020号]:可以从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含放射)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含放射)工作。4、 四川省卫生厅颁发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证书号:(川)放卫技字(2013)第009号]:可以从事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工作。5、成都市卫生局成卫发[2011]78号,指定为成都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机构代码:5100003:可以从事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事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工作。6、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可以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工作。7、四川省卫生厅颁发的《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能力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号:(川)卫公技字(2013)第011号]:可以从事室内环境、顾客用品用具、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公共场所饮用水(二次供水)的各项卫生检测、检验和评价工作。三、中心文化工作方针:服务集团内部,开拓路外市场质量方针:准确、及时、公正、热情质量目标:a. 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其持续有效运行;b. 满足客户要求,客户满意率大于95%;c. 检验数据、结论准确,差错率小于1%;d. 技术人员技能培训率每年大于20%。四、服务承诺:a.方法科学:依据检测规程、规范和标准,选用先进的检测设备确保检测方法的科学性。b. 行为公正:不受来自商业、财政等方面的干预和其它内部、外部的行政压力,确保检测行为的公正性;c. 结果准确:报告应准确无误,不得有数据或结论性差错,其它方面的差错要降到最低限度,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d. 工作高效:送检样品10个工作日内检出,现场检测5个工作日内发出报告,如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e. 收费合理:认真执行收费标准,做到收费规范、合理。对于有附加要求的检测项目,与客户商定协议收费;f. 客户满意:热忱提供优质服务,对客户的投诉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客观分析、明确责任,并在5日内作出令客户满意的答复。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体检、鉴定】

    四川省成都市西体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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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珠海市医学会(珠海市职业病诊断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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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医学会(珠海市职业病诊断鉴定中心)

    活跃度:1.206201550%

    ★★★★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将珠海市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设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珠海市职业病鉴定工作由珠海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承担。二、珠海市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办公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31号2号楼 珠海市医学会,邮政编码:519000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31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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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渝中区医学会(重庆市职业病初次鉴定机构)

    未认证

    重庆市渝中区医学会(重庆市职业病初次鉴定机构)

    活跃度:1.193637621%

    ★★★★

    重庆市渝中区医学会,重庆市职业病初次鉴定机构!重庆市医学会是由全市医疗卫生、医学教育、医学科研机构、医药生产企业单位和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结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市医学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重庆市医学会成立于1940年4月,现有4个工作委员会、57个专业委员会,4000余名会员,涵盖了全市医学科技各个专业的骨干人才。学会坚持团结广大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崇尚医学道德,弘扬社会正气,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提高医学科技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医学科技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为全市人民的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依法组织医疗事故的再次鉴定工作,为医患双方服务。本会依法维护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工作范围/重庆市医学会学会的工作范围包括:组织开展市内及国际国内医学科技学术交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组织医疗事故技术再次鉴定工作;开展司法鉴定工作;开展医学科技咨询、科普宣传活动,推动医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提高全市医学科技的整体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254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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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州市医学会(兰州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未认证

    兰州市医学会(兰州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活跃度:5.579710145%

    ★★★★

    兰州医学会成立于2009-04-10,注册资本为3万,法定代表人为李其棠,经营状态为正常,注册地址为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12号,经营范围包括护理科技学术交流,医学教育,卫生科普宣传,弘扬科学。项目名称:对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鉴定承办机构:兰州市医学会(兰州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机构: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5号B塔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共服务专区507号综合窗口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兰州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需当面提交以下材料:1.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原件);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3.职业史、既往史证明(复印件);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5.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复印件);6.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复印件);7.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年1月4日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5号B塔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共服务专区507号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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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科(岳阳市职业病诊断鉴定中心)

    未认证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科(岳阳市职业病诊断鉴定中心)

    活跃度:2.584717608%

    ★★★★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科(岳阳市职业病鉴定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市血吸虫病防治办公室、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工作,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拟订全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全市血吸虫病防治的业务技术管理。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岳阳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岳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二、基本信息栏中文名: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号:0730邮编:414000所属地区: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主任:余岳雄三、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和省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二)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七)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建议。(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十)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国际、港澳台的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十一)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市保健工作。(十二)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十四)职能转变。市卫健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岳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十五)有关职责分工1.与市发改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委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和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改委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起草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3.与岳阳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委负责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市卫健委与岳阳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4.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健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健委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健委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5.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四、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二)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体制改革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健康岳阳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三)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市血吸虫病防治办公室、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工作,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拟订全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全市血吸虫病防治的业务技术管理。(四)医政医管科。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五)基层卫生健康科。拟订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六)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七)科技教育科。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八)法规与综合监督科(行政审批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科)。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依法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设置许可,卫生许可证发放,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核发,医师执业注册及职业证书核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执业许可,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九)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十)中医药管理科(中医药管理局)。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中医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中医执业资格许可制度。负责全市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工作。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十一)老龄健康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二)妇幼健康科。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市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十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十四) 爱国卫生工作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全国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爱国卫生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和城乡环境卫生评价工作,组织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技术指导。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五)宣传科。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十六)财务科(审计科)。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十七)人事科。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综合协调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管理工作。机关党委(纪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干部保健科)。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市保健工作。承担市保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六、直属机构(一)岳阳市一人民医院(二)岳阳市二人民医院(三)岳阳市中医院(四)岳阳市妇幼保健院(五)岳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六)岳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七)岳阳市中心血站(八)岳阳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九)岳阳市医疗仪器服务站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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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平凉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未认证

    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平凉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活跃度:2.231884058%

    ★★★★

    项目名称:对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鉴定承办机构: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平凉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机构: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东大街41号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205室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需当面提交以下材料:1.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原件);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3.职业史、既往史证明(复印件);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5.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复印件);6.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复印件);7.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年1月4日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东大街41号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205室

    机构详情 我要认领

  •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巴彦淖尔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未认证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巴彦淖尔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活跃度:1.601659751%

    ★★★★

    受理机构: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巴彦淖尔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布和路与新华西街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六号圆16号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公交路线:7路、12路 至 政务中心站需当面提交以下材料:1.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原件);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3.职业史、既往史证明(复印件);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5.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复印件);6.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复印件);7.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年1月4日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布和路与新华西街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六号圆16号窗口

    机构详情 我要认领

  • 张家界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科(张家界市职业病诊断鉴定中心)

    未认证

    张家界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科(张家界市职业病诊断鉴定中心)

    活跃度:2.137362637%

    ★★★★

    张家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邹菊芳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市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工作人员、委下属单位负责人、市级新闻媒体等参加揭牌仪式。邹菊芳对市卫生健康委正式挂牌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全市广大卫生健康工作者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她指出,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加快推进健康张家界建设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必须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全体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按照市委机构改革工作决策部署,主动接受考验,按期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协调性、整体性,全面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党建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持之以恒抓好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等重点工作,奋力开创健康张家界新局面。张家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举行揭牌仪式,标志着健康张家界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南庄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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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惠州市医学会(惠州市职业病鉴定中心)

    未认证

    惠州市医学会(惠州市职业病鉴定中心)

    活跃度:2.870848708%

    ★★★★

    惠州市医学会成立与发展 一、成立概况 中华医学会惠阳地区分会成立于1965年8月,分设内科、外科、小儿科、妇产科、传染病等专业组。会员有:吴松卿、陈甦、姚良辉、钟婉英、金丕伦、陆炳刚、李明中、李天瑞、王泽民、李秀媚,连玉安等42名,曾组织学术讲座、病例研究、学术交流等活动5次。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中华医学会惠阳地区分会停止活动。 1979年2月7日由惠阳地区行署所辖的惠州市重新成立中华医学会广东省惠州市分会, 1979年3月30日召开成立大会,选出了第一届理事会。(惠州市职业病鉴定办公室设立在惠州市医学会) 理事长:侯燊泰;副理事长:尹满智、彭子延、余道元、姚良辉。 1981年1月22日,中华医学会广东省惠州市分会召开年会,主要内容:1、总结第一届理事会以来的工作;2、宣读报告受奖论文;3、改选理事会。 选出第二届事理会理事长:侯燊泰;副理事长:尹满智、彭子延、余道元。 1982年2月22日召开中华医学会广东省惠州市分会年会,选出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侯燊泰,副理事长:姚良辉、余道元、彭子延。 1985年5月25日召开年会,总结本届学会工作,改选理事会,评选论文,选出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邹成浓;副理事长:杨绍华、谭晚成。 1988年惠阳地区改市后,于5月30日召开中华医学会广东省惠州市分会第五届换届选举大会,由黄曼姿任会长。 1999年5月11日,中华医学会广东省惠州市分会换届选举产生第六届理事会,会长:钟稳浓;副会长:李胜新、陆炳刚、韩贵生、肖铣德。2000年初钟稳浓会长因故离任,按章程有关规定由张贤娣接任会长。2002年7月召开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选举张贤娣为第六届理事会会长,增选高巨广、张卓森、邝文为副会长。 2002年,中华医学会广东省惠州市分会改称惠州市医学会。 2004年10月召开惠州市医学会第七届理事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会长:张贤娣;副会长:李胜新、张舜玲、谢希衷、邱欢余、张卓森(兼秘书长)、柯伟雄、阮石全。 2009年6月30日召开惠州市医学会第八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李胜新;副会长:邱欢余(兼秘书长)、张舜玲、祝晓芬。 二、学会发展 (一)1965年至1988年 中华医学会惠阳地区分会成立于1965年8月,分设内科、外科、小儿科、妇产科、传染病等专业组。会员有:吴松卿、陈甦、姚良辉、钟婉英、金丕伦、陆炳刚、李明中、李天瑞、王泽民、李秀媚,连玉安等42名,曾组织学术讲座、病例研究、学术交流等活动5次。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该分会停止活动。 1979年2月7日重新成立中华医学会广东省惠州市分会(惠阳地区辖惠州市),以惠州市卫生局为挂靠单位,会员有47人。 1981年1月22日,中华医学会惠州分会召开年会,会员73人。学会共收论文16篇,被评为一等奖5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5篇。 同年6月中华医学会惠州分会分别成立了西医学组13人,护理学组6人,药学组3人。各学组按计划组织开展本专业相关学术活动。 1982年2月22日召开中华医学会惠州分会年会,评选出得奖论文56篇,其中:一等奖12篇,二等奖24篇,三等奖20篇。 1986年5月30日召开中华医学会惠州分会年会,宣布发展46名新会员名单;评比论文结果和医学会举行的病例讨论评选结果;其中一等奖9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8篇。 1986年至1987年间,组织各类学术活动147次,参加人数2467人次,其中包括:晋升统考复习班学术讲座、科室上小课、临床病历讨论会、死亡病例讨论会、护理、防疫、药剂专业学习、妇幼专业短训班、药政管理短训班、食品卫生管理学习班等;选送47人前往省、地区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学习。 1987年底有会员133人,其中:惠州市分会会员45人,中华医学会会员22人,其他会员66人。 (二)1988年至2009年 1988年惠阳地区地改市后,医学会及时进行了换届选举,学会工作得到有力加强。在这一时期,伴随我市医学科技事业的发展,学会发挥了团结和联系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惠州市医疗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组织建设。这一阶段特别是2002年以后,专科分会逐步发展,学会根据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成立了23个专科分会,分别是急诊分会、眼科分会、妇产科分会、放射分会、麻醉分会、病理分会、超声分会、儿科分会、检验分会、心理学分会、输血分会、内科分会、皮肤病学分会、外科分会。使学会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规化轨道。 2、学术交流。为加强学术活动与交流,依靠各学科带头人和各专科分会,结合学会工作和医学发展趋势,学会开展了多层次、多类型、多专业、多形式,主题鲜明的学术活动,从而不断提高我市医疗技术水平,各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也得到提高,为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据不完全统计,二十年来共举办学术会议400多场次,参会人员达50000多人次。 3、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002年9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医学会承担全市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在惠州市卫生局的大力支持下,学会成立了惠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至2009年,共完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21例。 (三)2009年至今 学会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与建设,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学会审时度势,与时俱进,顺应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不断深化改革,求实创新,为惠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和建设健康惠州作出了新的贡献。 1、学科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我市医学领域各专业的医疗技术水平及学术活动的效果,根据学会章程及专科分会管理规定,至目前为止我会共有专科分会数达到49个,专业学组2个,基本涵盖各个专业,会员人数达8000多人。 2、学术交流 学术交流一直是学会的中心任务,学术交流不仅要体现学术性,还要结合医学的发展及防病治病等重点,起到检阅成果、传播信息和启迪思维的作用。为持续加强学术交流,促进学科发展,进一步扩大医学举办学术会议影响力,医学会围绕各专业的热点、难点、基础研究进展和不同层次医务工作者的需求,开展了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学术活动,2009年至今,学会共举办学术会议500多场次,参会代表达80000多人次。 3、承担政府职能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职业病鉴定是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赋予和委托的职能,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学会工作人员在组织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和便民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公正鉴定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2009年至今,我会共完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01例,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6例,完成鉴定6例。还接待了人民法院、各类医疗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有关医疗纠纷的咨询,并给予详尽的解答,同时协助有关部门有效地化解医患矛盾,及时解决医疗争议。 4、成立惠州市医学研究所 随着医学领域科研工作的广泛开展,为了更好整合我市医疗单位的科研力量,协调CDC、监督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的科研工作,提高卫生系统的整体科研绩效。在原市卫生局的大力支持下我会于2010年申报成立了惠州市医学研究所,旨在开展本地区疾病谱和死因谱的研究、疾病诊疗研究、社区医学研究和影响本地区居民健康的重大疾病研究以及健康评价与促进等相关工作。市医学研究所成立近七年来,申报市级课题 35项,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 1项,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项,获省、市科技进步奖2项。 5、开展了健康快线专家咨询工作 为了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医疗保健和寻医问药的需求,2010年我会作为丙方与市卫生局、惠州移动公司联合开辟了“健康快线”惠民行动,专家咨询工作,近百名医学专家积极参与了此项活动,及时回答了市民的咨询,仅2011年就接待了市民2000多人次的咨询,为市民的养生保健和寻医问药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此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赞扬和社会的普遍认可。 在构建和谐社会旋律下,学会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共同推动学会事业再创辉煌。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惠州市惠城区桥西南门横街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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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南岸区医学会(重庆市职业病首次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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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南岸区医学会(重庆市职业病首次鉴定机构)

    活跃度:1.100765306%

    ★★★★

    重庆市南岸区医学会(职业病初次鉴定机构)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重庆市南岸区南兴路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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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管理科(营口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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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管理科(营口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活跃度:6.371900826%

    ★★★★

    项目名称:对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鉴定承办机构:营口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机构: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B区4号窗口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需当面提交以下材料:1.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原件);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3.职业史、既往史证明(复印件);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5.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复印件);6.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复印件);7.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年1月4日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B区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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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乌海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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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乌海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活跃度:4.084656085%

    ★★★★

    受理机构: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乌海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学府路3号市行政中心A513办公室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公交路线:2路、6路、20路、25路、45路需当面提交以下材料:1.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原件);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3.职业史、既往史证明(复印件);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5.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复印件);6.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复印件);7.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年1月4日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学府路3号市行政中心A51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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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处(哈尔滨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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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处(哈尔滨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活跃度:3.023529412%

    ★★★★

    项目名称:对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鉴定承办机构: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处(哈尔滨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机构: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号一楼医鉴办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职业病鉴定需当面提交以下材料:1、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原件);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3、职业史、既往史证明(复印件);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5、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复印件);6、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复印件);7、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年1月4日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哈尔滨市道里区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号一楼医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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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北区职业病鉴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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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北区职业病鉴定办公室)

    活跃度:4.442528736%

    ★★★★

    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北区职业病鉴定办公室)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鉴定。办理部门: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设区级职业病鉴定办公室;办理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正义道10号B座(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4楼409室);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需当面提交以下材料:1.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原件);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3.职业史、既往史证明(复印件);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5.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复印件);6.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复印件);7.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天津市河北区正义道10号B座(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4楼4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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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泉州市医学会(泉州市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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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医学会(泉州市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

    活跃度:2.479365079%

    ★★★★

    泉州市医学会地址设在中国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泉州,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东街市第一医院,联系人是庄建良,主要经营举办医学学术交流、技术培训、推广技术成果及技术咨询等,于1991年9月28日在泉州工商局登记注册挂牌成立,单位注册资本3(万元),在职员工566名。主营产品:举办医学学术交流、技术培训、推广技术成果及技术咨询等成立日期:1991年9月28日单位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东街市第一医院联系人:庄建良邮政编码:362000注册资金:3(万元)员工数量:566(人)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东街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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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红桥区职业病鉴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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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红桥区职业病鉴定办公室)

    活跃度:3.067460317%

    ★★★★

    天津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红桥区职业病鉴定办公室)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鉴定。办理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设区级职业病鉴定办公室;办理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2号八楼卫健委监督科;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需当面提交以下材料:1.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原件);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3.职业史、既往史证明(复印件);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5.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复印件);6.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复印件);7.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2号八楼卫健委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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