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加群交流 | 业务热线:023-63555815 | 手机浏览“手机浏览网站”
所在位置:首页>综合>其他

文章详情

汲取事故教训心得体会

来源:2021/1/6 13:44:50

浏览:(2533)  评论:(0

  • 摘要
  • 安全是电力生产的根本,安全是完整的,没有安全。

      吸取事故教训,执行职场责任


      安全是电力生产的根本,安全是完整的,没有安全。


      2013年07月13日,华电集团广西贵港电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造成2死3伤。事故教训惨痛,两条生命消失,妻子失去丈夫,孩子失去父亲,他们的家。


      生产第一线是战兢兢地走薄冰。这种危机感是责任感,害怕法律法规,害怕员工的生命和健康,害怕安全法则。安全责任没有小事,只要把安全视为天空,把安全时间放在心上,把安全责任看得比山重,总是踩薄冰不放松,就能永远安全。最平静的时刻往往是最危险的时刻。危机一直存在,一直存在,一个环节的疏忽,一个员工的小懈怠,可能会引起重大的安全事故。在安全问题上要考虑危险,要有强烈的忧虑意识,始终保持冷静的头脑。突然发生,灾难细致,没有问题,自己是大问题不明的危险,自己是大危险。我们要积极承担安全责任,对危险负责,及时调查,切实整改,决不能忽视,造成灾难。


    职业病5.png


      无论生产多忙,都不能忘记安全。为了赶上进度,抢夺发电,不能冒险,简化生产流程,忽视安全。心里有运气的话,责任感就会消失,看不到安全上的危险,淡薄的安全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对事物做出错误的判断,最终发生安全事故。克服幸运心理,提高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心是当务之急。要让员工增强责任心,真正养成遵守纪律、遵守纪律、遵守纪律的好习惯,始终保持冷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勇敢承担安全责任,把责任感植根于心中,保护自己的安全责任,切实履行职责,从小事抓住,从小事抓住


      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重视安全工作的大方面,重视安全小事的大安全危险的整改,重视小危险的小问题的整改,重视重大违规的调查,重视小违规的小违规的调查,总是紧张安全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后吸取教训,始终记住安全,提高责任心,切实履行责任,立即排除危险,严格按照操作标准,以无事故为事故,以小事故为大事故,以小危险为大危险,以苗头为问题,以祸根为事故处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抓住小规模的预防,防止小规模的消除,防止未然的发生,从根本上抑制和消除事故的发生。


      制度上的到达比不上责任感的到达。如果没有强烈的责任意识,系统将更加完善,


      成为空文。自己的安全由自己管理,只有上司从措施上检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自己的安全问题,当我们的责任意识消失时,完美的制度也会变得虚构。只有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提高每个人的责任感,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抓住现场执行,制度才能执行。


      责任心是安全的灵魂,责任使一个人有最好的精神状态,能量旺盛地投入工作,真正实行工作。责任是由具体职场和职务人员执行的,为了保证工作任务和生产任务的执行,必须将需要执行的工作科学分配给相关员工,具体执行到各个职场,细分到每个人身上,工作由谁管理,每个人都有责任,工作有标准,工作有检查,用责任心支撑职场责任制的日子,充分发挥和调动很多员工的安全积极性和创造性安全责任不会忽视安全生产中的点滴小事,不会放任危险的存在,不会停止,不会改正,不会被禁止,不会被命令,对安全责任进行勤奋检查,早期防范,不断跟进,全员监督,全过程监督,全方位监督,监督检查


      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增强责任感,提高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不断发现危险,调查危险,改善危险,有效监督危险改善的效果,有效贯彻安全第一,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为了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必须做以下几点:


      首先,要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再大的功劳,也抵不过死者。不要等事故发生后再反省。


      第二、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作为电力生产技术的管理者,没有严格的技术就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安全生产无小事,生产处处是学问。


      第三、增强责任感。只有责任意识强,才能在日常安全生产活动中遵守纪律,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保护自己,保护别人。


      签名:日期:

    标签: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上一篇: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下一篇: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分享到:

    网友评论

    加载更多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