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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查到了9日的安全教育卡_案例分析

来源:转载2022/12/26 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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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连日来,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应急管理局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培训制度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无锡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被严厉处罚。

    据了解,3月6日,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助企纾困时发现:无锡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教育训练签到表和三级(公司、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卡并未如实记录有关情况。根据记录,该单位分别于3月4日和3月5日开展了公司级安全教育和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但班组级安全教育日期、受教育者个人意见签署日期均为2022年3月7日,安全教育主管部门意见签署日期为2022年3月9日,上述教育培训日期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新吴区应急管理局针对上述情况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分别于3月4日和3月5日对40名新入职员工进行了公司级安全教育和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并进行了EHS相关知识及规章制度考核。3月5日下午,该单位厂务部经理杨某某告知孙某,新吴区应急管理局将于3月6日上午对该单位进行助企纾困,让孙某做好相关准备。孙某在自查中发现,上述40名新入职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台账不完善,便“提前”要求受教育员工在三级(公司、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卡班组级安全教育栏和受教育者个人意见栏签名,并在安全教育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签章,公司安全教育主管部门表示对上述情况并不知情。

    无锡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新吴区应急管理局已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对该公司作出罚款9.4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并对该公司孙某进行了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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