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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病判定如何突破?

来源:2021/2/6 1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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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今年是《职业病预防法》实施的15周年,国家规定每年4月最后一周定为职业病预防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即将之际,宣传防治职业病,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今年是《职业病预防法》实施的15周年,国家规定每年4月最后一周定为职业病预防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即将之际,宣传防治职业病,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日前,记者探访了长春的一些工人,发觉新型职业病早已变成危害身心健康的关键顽疾。业内人士呼吁保护工人健康权益,关注新型职业病,迫在眉睫。


      雾里看花的新型职业病


      传统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造成的疾病。各国法律对职业病预防有规定,一般符合法律规定的病称职业病。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加快,经济变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新技术、新技术流程、新设备、新材料的普及应用,使员工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更加多样化、复杂。如今,鼠标手、颈椎病、腰椎病、视力病等顽疾被白领工人称为新型职业病。这些职业病不是正言顺语,工人面临维权的尴尬。


      采访中,记者询问是否了解新型职业病,是否认为自己也患了新型职业病,很多工人坦言不知道,没听说过,没想到自己患了新型职业病。张晨是IT公司上班的白领,脖子僵硬,眼睛干涩,腰椎疼痛提到这些疼痛张晨不是病,而是在工作中长时间坐着。


      新型职业病用人单位也存在误区,这些情况也是职业病吗?员工因此职业病向公司请病假职业病对员工无明显危害,记者采访多家公司,90%的工人和用工单位都存在类似情况。


      新型职业病如何定位?


      《职业病预防法》对职业病的认定应具备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经济组织业、事业单位或个人经济组织职业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2015年修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6类,包括459个因素。包括PM2.5、长期接触电脑等新因素尚未纳入职业病危害因素范畴。新型职业病不是国家法定职业病名单上的疾病。法律水平保障不足,用人单位对这种新型职业病漠不关心,工人维权尴尬。


      关注新型职业病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劳动者年龄的增长,新型职业病越来越严重,影响劳动者的身心健康,甚至影响员工团队的稳定,应引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关注。


      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有关工作人员表达,工作人员务必维护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在工作人员就业过程中,对职业病防控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等民主权益,保证健康安全。同时,雇主应建立相应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体系,从源头上保护工人的健康。另外,全社会应共同关注新型职业病防治,有关部门应加快立法进程,尽快将其纳入国家法定职业病范畴。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提高对新型职业病的保护意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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