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21/2/2 16: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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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易被诊断为尘肺病后,要求煤矿确认自己是工作上的事故,煤矿认为老易先后在一些煤矿工作,不能认定自己在本矿工作时得到的职业病,双方提起诉讼。最近,老易得到了12万元的赔偿。
老易被诊断为尘肺病后,要求煤矿确认自己是工作上的事故,煤矿认为老易先后在一些煤矿工作,不能认定自己在本矿工作时得到的职业病,双方提起诉讼。最近,老易得到了12万元的赔偿。
2010年4月,老易到玛纳斯县某煤矿从事井下采煤工作,2011年1月离职,同年4月,老易被诊断为尘肺一期职业病,被玛纳斯县人社局认定为工伤。
该煤矿认为,老易在本矿工作不到一年,以前从事井下运输工作接触煤尘达到二十多年,生病也与其他煤矿有关。煤矿打行政官司,要求撤销工伤认定结论。
法官认为,根据有关规定,使用者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法定义务,本案中煤矿在老易工作前和退休后的职业健康检查中,工作认定时也没有提供老易的职业病是其他单位工作时形成的证据,煤矿应该对老易患的职业病负有相应的责任。
然后,经昌吉州中院合议庭、玛纳斯县法院行政审判庭、玛纳斯县劳动仲裁机构合作调停,老易获得12万元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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