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加群交流 | 业务热线:023-63555815 | 手机浏览“手机浏览网站”

文章详情

疑似职业病处理流程

来源:2021/9/23 16:43:56

浏览:(2122)  评论:(0

  • 摘要
  • 劳动者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后,不知道疑似职业病怎么办。首先我们要做的不是咨询准备哪些材料,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疑似职业病处理流程。

      劳动者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后,不知道疑似职业病怎么办。首先我们要做的不是咨询准备哪些材料,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疑似职业病处理流程。

    疑似职业病处理流程

      疑似职业病处理流程


      1.对比《职业病分类与目录》,看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工作中的疾病不一定是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职业病必须列入本目录,职业关系明确。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诊断。


      2.如果工人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一是向所在单位报告,查阅职业健康监测体检档案,听取用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初步确定自己患的疾病是否与所从事的职业有关。如果不能排除职业病,可以咨询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或职业病诊断机构。第二,不要背负思想包袱。如果真的患有职业病,要积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配合医生治疗。


      3.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4.职业病诊断机构同意受理后,劳动者可按规定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提供诊断所需资料。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供诊断资料,或者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卫生委或者诊断机构报告。


      5.在市卫健委的监督下,用人单位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健康监测档案等资料或者资料不全的,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参照劳动者自述和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


      6.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劳动者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职时间有争议的,可以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局)申请仲裁。


      7.劳动者对医疗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卫健委申请鉴定。


      8.当事人对当地卫健委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卫健委申请再鉴定。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标签:
    疑似职业病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上一篇:职业病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下一篇:职业病判断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分享到:

    网友评论

    加载更多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