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加群交流 | 业务热线:023-63555815 | 手机浏览“手机浏览网站”

文章详情

肇庆市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来源:转载2022/12/8 15:08:09

浏览:(87)  评论:(0

  • 摘要
  • 肇庆市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近日,国家、省局分别印发了《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具体工作要求。我市认真贯彻国家、省局的工作部署,在一贯强化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全市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扩大职业卫生宣传培训覆盖面。职业卫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已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季度评价内容。今年将重点结合“职业病防治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派发各类职业卫生宣传资料,营造职业卫生宣传培训良好氛围。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国家、省局明确提出,突出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陶瓷生产、水泥生产、宝石加工、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制鞋、箱包制造、船舶修造、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电池制造、电镀、汽车制造、运动器材制造、灯具制造重点行业领域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我市将不断加强对该二十类行业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通过用人单位基础建设和职业卫生专项治理等工作途径,深入用人单位进行宣传指导,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培训与安全生产培训一体化,将职业卫生培训融入安全生产培训内容,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管理的主体责任。

      三是规范管理,促进培训工作有序开展。为提高用人单位的培训质量,各级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将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维护等内容纳入员工培训内容,规范、系统做好内部员工(包含整体外包或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职业卫生培训,统一管理,并做好培训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


    标签: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上一篇:上海市嘉定区召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工作会议

    下一篇:江西省安监局召开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

    分享到:

    网友评论

    加载更多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