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职业病网2020/1/6 15:50:16
浏览:(1810) 评论:(0)
指在作业场所中存在高气温、强热辐射或合并高气湿气象条件的生产作业,按其气象条件的特点可分为三个基本类型
高温作业(Work in hot environment)
指在作业场所中存在高气温、强热辐射或合并高气湿气象条件的生产作业,按其气象条件的特点可分为三个基本类型:1.高温强辐射作业。如冶金工业的炼焦、炼铁轧钢车间,机械制造工业的铸造、锻造、热处理车间,以及陶瓷、玻璃、携瓷、火力发电等车间;2.高温高湿作业。如印染、巢丝、造纸、榨油等车间,以及潮湿的地下矿井等;
3.夏季露天作业。夏季的农业劳动、建筑、搬运、开采等露天作业。目前,根据国家标佳《高温作业分级》,高温作业新的定义是:工作场所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时,工作地点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
高温作业卫生标准(Hygienic standard of work in hot environment)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5-79)气象条件部分规定:对于夏季工作地点的容许温度,按车间内外温差计算。根据各地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确定其室内外温差的限度(见表)。
某些企业或车间(如炼焦、平炉炼钢、轧钢等)的工作地点温度确受条件限制,在采取一般降温措施后,仍不能达到上表的要求时,可再适当放宽,但以不超过2℃为限。同时应在工作地点附近设置工人休息室,休息室内温度一般应低于室外温度。工艺上要求一定湿度的空气调节车间(如纺织工厂),当室外实际出现的温度等于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温度时,车间内空气不应超过下表的规定。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高于31℃的地区。可按规定加1℃,湿度不变。
文献下载:高温作业卫生标准.docx
相关阅读:高原营养与高温包藏法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上一篇:高原营养与高温包藏法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