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加群交流 | 业务热线:023-63555815 | 手机浏览“手机浏览网站”

文章详情

职业病诊断不需考虑的因素是什么

来源:2021/8/23 16:39:20

浏览:(865)  评论:(0

  • 摘要
  • 员工可以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的地方或者是用人单位的所在地申请职业病诊断,进行职业病诊断要考虑哪些因素,同时,职业病诊断不需考虑的因素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员工可以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的地方或者是用人单位的所在地申请职业病诊断,进行职业病诊断要考虑哪些因素,同时,职业病诊断不需考虑的因素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4.jpg


    职业病诊断不需考虑的因素


    劳动者家庭背景


    职业病的诊断因素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一)病人的职业史;


    (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依据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材料齐全的情况下,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在收齐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诊断结论。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标签:
    职业病诊断文书书写规范 上海职业病诊断机构 GBZ/T267职业病诊断文书书写规范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上一篇:疑似职业病的处理流程

    下一篇:《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全文

    分享到: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加载更多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