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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分拣工不属劳动者,舆论呼吁法制护航

来源:红网时刻2023/3/1 9: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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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浙江宁波“60岁中通快递分拣工凌晨在岗位猝死”一事引发热议。死者家属希望按工亡流程处理,对方却称只能按照意外保险的金额赔偿。宁波人社局表示,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目前,中通公司表示,已就善后事宜与家属达成一致。

      近日,浙江宁波“60岁中通快递分拣工凌晨在岗位猝死”一事引发热议。死者家属希望按工亡流程处理,对方却称只能按照意外保险的金额赔偿。宁波人社局表示,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目前,中通公司表示,已就善后事宜与家属达成一致。


      60岁分拣工在岗猝死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引争议


      浙江宁波的孙先生此前发布视频称,60岁的大伯在浙江宁波中通快递分拣中心工作,2月15日凌晨3:50左右,因心脏骤停猝死在岗位。视频展现了病历截图,孙先生称大伯无遗传病,无基础疾病。孙先生称出事后和宁波中通公司沟通,但只有法务、人事和组长来谈,迟迟未给处理方案。此后,中通方称愿意赔付意外保险金额,额外给丧葬费和人道主义费用。家属不接受此方案,希望按工亡流程处理。


      21日,宁波人社局表示,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60岁以上人群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退休不属于劳动者,参加商业保险的按商业保险赔偿;另一种是没有养老金,单独缴纳工伤保险的人群需要认定是否为工伤,如果是,将按照正常流程赔偿。


      如今在工作岗位上的60岁以上老人十分常见。一边是60周岁不属于“劳动者”范畴,一边是呼吁老年人继续发挥余热,于是网上一片哗然。网友表示,这种夜班年轻人都扛不住,更别说老人了,太辛苦、很心酸。也有网友提出质疑,不属于劳动者,那属于什么?


      相关法律人士表示,老年人在工作岗位上猝死引发社会关注,是因为事件发展趋势不符合公众的普遍认知。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再是劳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但仍然属于人们普遍认知中的劳动者。从法律角度的话,宁波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解答了60岁是不是属于劳动者的范畴以及60岁以上的老人一旦发生人身损害的一种赔偿方式,这个解答整体的大方向是对,但他措辞上相对不够严谨。光明网认为,人社部门的回应也没有错,但实在是缺乏人性化关怀,显得生硬刻板。澎湃新闻也表示,60岁分拣工确实是“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在情理上让人难接受。也有人认为,如果老龄员工也享有完全一致的工伤保险待遇,可能在无形中增加了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长此以往,也会变相排斥用人单位聘用高龄职工再就业的行为。


      舆论呼吁法制护航“银发就业族”


      随着我国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和健康状况的不断改善,如今有越来越多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仍有精力和意愿继续参与社会活动。《2022老龄群体退休再就业调研报告》显示,68%老年人退休后再就业意愿强。“‘银龄族’再就业”话题,屡屡受到社会公众密切关注。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到: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2021年1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其中也着力提到“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以及“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


      一方面,老年人再就业、农民工超龄就业相当普遍,国家也鼓励退休老人发挥余热;另一方面,与再就业老人配套的权益保障制度不够健全,重返岗位的老年人并不能平等地享受劳动保护。目前对于超过60岁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工伤认定,司法实践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明确规定,这导致许多银发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伤亡,却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因此有专家和媒体呼吁:既然国家鼓励老年人发挥“余热”,那么对银发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必须要跟上,需要更明确和完善的法律规定与保障。


      工人日报表示,60岁以上的超龄劳动者,往往因为就业很难,缺乏法律知识,签订用工合同时缺少话语权,更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就更加需要各个政府部门乃至全社会协同发力,推动建立完善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体系。光明网指出,老年人就业,一旦出现工伤和意外,那究竟谁来保障呢?相关的政策规定及法律权益保障必须要与时俱进,企业的责任更是不能一推了之。新黄河评论,社会鼓励老年人发挥余热,那么政策保障首先不能让人寒了心。红网提出,国家层面应当结合国内特点,一方面重新修订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从立法上明确老年人再就业的合法性,从法律上明确老年人再就业后与用人单位的用工关系,这不仅保障老年人就业合法性,也能让老年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而保障老年人再就业沿着法律轨道前行。另一方面,应鼓励制度性创新。就“银发就业族”而言,普遍涉及的工伤保险问题,可以采取区分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险权益的方案,在地方探索的基础上,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将他们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内。通过法律随行护航,加上地方探索经验,让“银发就业族”奔上康庄大道。


      另外从企业层面来说,新民周刊建议,面对越来越多老年人从事社会劳动的趋势,也应当有更完备的保障机制来保障这些老年劳动者的权益,让他们能获得合理的报酬,工作也干得安心。全社会对待这些勤劳善良的老人,也应有更细致、更温暖的关爱,让他们在奉献余热中获得安全感和成就感。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谭婷

      编辑:白杨波


    原文链接:https://moment.rednet.cn/pc/content/646746/61/12365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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