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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环境造成的职业病该怎么索赔

来源:职业病网

时间:2021/12/15 11:41:12

  • 摘要
  • 因工作环境造成的职业病该怎么索赔

      劳动者长期呆在较差的环境工作,比如建筑工地、服装厂、印刷厂等,是有可能患上职业病的。那么因工作环境造成的职业病,应该怎么索赔呢?


      因工作环境造成的职业病如何索赔?


      职工因工作环境引起的职业病,应该先进行职业病鉴定,只要鉴定为职业病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获得相应的工伤伤残赔偿。


      因工作环境造成的职业病如何索赔?工伤流程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如果是职业病着先进行职业病鉴定。


      2、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3、治疗及休息期。员工在医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保持原待遇不变。


      4、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在达到一定医疗期后,可申请伤残鉴定。


      5、工伤待遇审核。员工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后可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以及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6、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支付有伤残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因工作环境造成的职业病如何索赔?工伤认定条件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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