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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考核规定

来源:职业病网2019/10/15 9: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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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条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考核细则是对企业安全生产先进评比的依据,总分100分。达95分以上为优,达90分以上为良,85分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下为整改,低于80分为不合格。

      第一条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考核细则是对企业安全生产先进评比的依据,总分100分。达95分以上为优,达90分以上为良,85分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下为整改,低于80分为不合格。

      建材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考核规定

      第二条组织机构及管理,共10分,每项1分

      

      1.企业应有主管领导承诺制;二级单位应有主管领导分工负责;基层单位应有领导分工和专职职业卫生师;

      

      2.应有职业卫生组织机构网络图;

      

      3.企业应设有专职(兼职)或委托专业机构管理职业卫生,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

      

      4.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制;

      

      5.满足职业卫生开展工作必要的经费;

      

      6.应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预防职业病危害专项管理制度;

      

      7.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8.制订职业卫生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9.每年底应向监管部门报送职业卫生工作年度总结;

      

      10.劳动合同管理符合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第三条职业卫生监管,共10分,每项2分

      

      1.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全过程监督;

      

      3.职业卫生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应监督整改;

      

      4.建立职业卫生“三同时”设计审查、验收档案;

      

      5.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设施、材料等进入或转出,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第四条职业卫生防护,共10分,每项2.5分

      

      1.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配备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2.防护用品定期维修校验,并有维护检验记录;

      

      3.员工能正确、熟练使用防护用品;从事放射工作个人剂量监测率应达100%;

      

      4.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必须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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