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加群交流 | 业务热线:023-63555815 | 手机浏览“手机浏览网站”

文章详情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女职工不能从事哪些职业

来源:2021/2/22 9:35:11

浏览:(2391)  评论:(0

  • 摘要
  •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女职工不能从事哪些职业

      一、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


      (1)矿山井下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等级标准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


      (3)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经期禁忌劳动范围:


      (1)冷水作业等级标准规定的二级、三级、四级冷水作业


      (2)低温作业等级标准规定的二级、三级、四级低温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等级标准规定的第3级、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高空作业等级标准规定的第3级、第4级高空作业。


    职业病2.jpeg


      三、女职工怀孕期间禁忌劳动范围:


      (1)工作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膦、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工作


      (2)从事抗癌药物、自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作业


      (3)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和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理


      (4)高作业等级标准规定的高作业


      (5)冷水作业等级标准规定的冷水作业


      (6)低温作业等级标准规定的低温作业


      (7)高温作业等级标准规定的第3级、第4级作业


      (8)噪声作业等级标准规定的第3级、第4级作业


      (9)体力劳动强度等级标准规定的第3级、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10)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潜水作业中,伴有强烈振动作业或需频繁弯腰、爬高、蹲下作业。


      四、女职工哺乳期禁忌劳动范围:


      (1)孕期禁忌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


      (2)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标签:
    职业危害申报平台 职业健康平台 2018年职业病数量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上一篇:女性生理功能及生理解剖结构特点与职业健康的关系

    下一篇: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分享到: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加载更多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