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省卫健委2020/1/4 16:50:46
浏览:(938) 评论:(0)
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消安办发〔2019〕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消安办发〔2019〕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是要开展专项整治。各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小组,主要领导或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带头参加全程检查。各单位要按照《全省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以及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特别是要对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用、安全出口是否被占用(堵塞、封闭)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全面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是要做好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抓好全员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要通过采取微信、大屏幕、网站、专栏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普及,通过开展消防演练,提高本单位职工火灾发生时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是要及时报送。请各单位在4月29日前将本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委卫生应急与安全生产办公室,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我委汇总后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联系人:初旭 0451—87258470 13314517587
电子邮箱:cx0931@163.com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