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21/1/7 10: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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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废弃物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制定本方法。
为了确保废弃物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制定本方法。
1、职责
1.1.安全环境保护部
1.1.1.负责废弃物的管理、监督,协调生产中液体废弃物的清扫和处理
1.1.2.负责联系排污水质监测和排污过程监测;
1.1.3.负责危险废弃处理的相关事项。
1.2.生产采购部负责设备设施安装修理中废弃物处理的出口管理。
1.2.1.负责对有关人员施加必要的环境影响。
1.3、各部门
1.3.1.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的收集、分类、管理、运输到指定场所的贮藏
1.3.2.负责环境管理设备的运行管理和控制。
2、废水排放
2.1、机械加工、少量酸洗产生的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
2.2、废油、废溶剂、酸碱废液及其他废液严禁倒入污水管网,由安全部与有关部门对接委员会外有资格的厂家处理。
2.3、各部门生产技术废水应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排放到污水处理站,不得随溢出或排放到城市雨水管网。
2.4、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立即向安全部报告。
3、固体废弃物排放
3.1.控制产量
3.1.1.工艺设计应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合理选用原辅料和能源,减少原辅料的消耗,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3.1.2.采购部应对供应商产生影响,扩大包装领域,使用专用站台设备减少包装,或使用回收包装纸箱重复使用。
3.1.3.操作人员应遵循工艺要求,优化利用原材料减少废弃物产量。
3.2.固废处理
3.2.1.废弃物处理分类标准见附件。
3.2.2.2、各部门应按要求设置废弃物收集处(点),分类标志醒目。严格执行工业废弃物处理分类标准,防止废弃物混合投入。
3.2.3、废弃物投入容器需要引人注目的分类标志,对可能发生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应使用密闭容器保管,防止风、雨、高温等原因再次污染。
3.2.4.一般废弃物由责任部门送公司垃圾处理站处理。
3.2.5.处理危险废弃物,安全部与有关部门对接委外处理。如油污手套、油污棉纱/布、油污鞋等。
3.2.6、处理危险废弃物的制造商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发行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环境保护局发行证明书等资料复印件。
3.2.7、技术改革项目施工中的废弃物和建筑垃圾,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在施工合同(协议)中明确处理的负责人和处理方式。
3.2.8、上述处置相关人员,有关责任部门应按公司规定对其施加必要影响。
3.2.9、安全部不定期对公司废弃物的收集、分类、保管、处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合适的责任部门正确,给予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经济处罚。
4、废气排放
4.1.废气源主要是由少量涂装、焊接和离子切割等作业产生的废气。
4.2.废气排放控制:涂装、焊接和离子切割废气采用强制换气或自然换气的方式,将污染物通过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控制。
5、噪音排放
5.1.噪声源主要是钣金件的成型和效果,以及冲压剪切机械在材料、剪切、掉落过程中产生的。
5.2、技术部要不断优化技术流程,采用新技术、新技术降低噪音产生量。
5.3.在噪音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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