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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2020/12/30 8: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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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大型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迅速采取正确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影响,制定本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大型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迅速采取正确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影响,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计划适用于市公共场所和公共场所举办文化、商业等大型活动中突发事件的预防、警报、紧急准备和紧急应对等工作。


      2、本预案是指公共场所,是市行政区内的图书馆、舞蹈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中心、电影院等场所。


      3、本预案指的是大型活动,在本预案指的公共场所举办或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大众文化活动、演出活动、展览活动和文化娱乐、商业活动。


      4、本预案是指公共场所大型活动中的突发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火灾、突然停电、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事故灾害的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交通堵塞状况的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刑事、治安事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推广安全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仔细调查公共场所和大型活动中各种突发事件的危险性,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概率。


      2、依法管理:公共场所和大型活动突发事件预防管理和紧急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3、快速反应:各行政主管部门、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和大型活动主办方应相应建立警报和处理快速反应机制,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下决心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损失。


      三、紧急组织体系和责任


      应急指挥部是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成立、负责事件处理的决策领导机构


      1、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主管副市长


      副社长指挥:公安局、安监局、文体局局长


      指挥:公安局局长(文体局副局长)


      会员部门:公安局、文体局、安全监督局、卫生局、公安消防队


      2、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各部门参加紧急应对行动,发布紧急应对任务。


      (2)制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件模仿发布的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事件的重大问题


      四、紧急预警机制


      1.评价和预测


      各类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控,留意日常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对可能产生的公共安全相关报警信息开展全方位的评定和预测,制订有效的监管责任制和预防应急管理措施,尽可能早发觉、早报告、早处置。


      2.预防警报行动


      (1)相应的大型活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必要的警报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各种大型活动的事前监督检查。训练各种紧急预案,熟悉和协调运行机制。


      (2)公共场所制订必须的日常安全防护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加强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3)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在举办活动前制订相应的安全防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登记事务。


      (4)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文化活动的安全检查,负责当地公共场所和大型活动的治安管理。


      (5)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和场地租赁单位共同负责实施安全保护工作方案和安全保护责任制度的事前安全保护工作宣传教育,负责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的公安机关协助安全检查活动场所的必要措施


      3.警报支持系统


      公共场所举办大型活动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现场人员流动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警报通信和广播设备,确保公安、消防、救护、人员疏散的场所和通道,确保安全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训练标志,在售票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置专家指导。


      (1)发生突发事件时,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2)提交信息应尽可能客观、现实、准确。要多方面,多角度提供信息,防止片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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