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20/12/29 15: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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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内容简单概述。
1.目的和范围
1.1为方便施工中各部门联系,及时快速处理各种工程问题,特别制定本制。
1.2适用于业主各部门、总承包商和项目监理机构出具的工程联系方式。
2.工程联系人适用范围
除了重大问题和重要决定外,各部门之间可以通过以下工程活动联系处理一般工程问题,采用工程联系方式。
2.1设备管理部、项目监理部门追踪检查施工质量时发现的问题,应通知总承包商。
2.2设备管理部、项目监理部门对现场总平面、公路、水源、电源、通信等方面的安排,应通知总承包商。
2.3在工程进度协调中,督促相关人员迅速应对和执行。
2.4总承包商需要大型运输吊装,向业主提出占地面积或堵塞通道请示或直接与其他联系。
2.5总承包商建议业主联系相关部门或其他外部部门,不涉及办理工票的问题。
2.6设备厂家代表与各部门应协调的工程问题。
2.7工程协调的其他问题。
3.工程联系人编码原则
普通工程联系单的编号原则上是根据档案室规定的制度排列的。
4.工程联系人发布
原则上,工程联系人由发行单位(或单位)负责人发行,必要时由有关单位或单位签字。项目监理部门、施工承包商批准发行人名单,各部门书面报告设备管理部备案。
5.工程联系人办理
工程联系方式主送公司在收到工程联系方式后两天内回复意见,由档案管理室分发处理。同意并能及时完成或限期完成的,应在回复意见中注明完成日期。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或经济费用超过设备管理部处理权限时,应向总经理汇报,总经理召集相关部门和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解决和回复。
6.工程联系人发布
签署回复意见的工程联系方式,监理档案室负责复印分发,原件归原发行部门或部门,复印几份,分发主送、复印等部门。
7.工程联系人存放
发行单位或单位应负责妥善保存工程联系单,工程竣工时,作为工程档案交给业主档案室统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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