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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度

来源:2021/1/19 14: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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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首诊负责制度内容有哪些?

      1.第一次生或科室为首诊医生或首诊科,首诊医生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救治、转院、转院等工作负责。


      2.初诊医生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认真记录病史。


      3.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积极对症治疗,同时及时请上级医生或相关科医生进行会诊。


      4.对于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生应采取积极措施实施救治,对于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和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相关科医生进行会诊。


      5.对于重症患者需要检查、住院或转院的,首诊医生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


      6.对于需要转院的人,第一位医生必须在转院前联系医院安排。


      7.初诊医生下班前,应将患者交给接班医生,明确说明患者的病情和注意事项,认真做好接班记录。


      8.初诊医生在处理患者时,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接受诊察,决定患者接受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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