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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防火 - 消防

来源:转载2023/2/8 17: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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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业病网介绍-交通运输防火 - 消防 ,来自安全措施。

    一、铁路站(场)和列车的防火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铁路运输系统主要由车站、机务、车务、电务、工务、货场、房建、机关等部门组成,若其中一处发生火灾,即将牵连全局,使列车误点、运输中断,影响物资和旅客输送,严重时能使工厂原料、物资短缺,造成停工停产,给国民经济带来重大损失。加强铁路行业的防火安全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火灾危险性

    1.旅客随身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或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货车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其他原因,在运行中受振动、撞击、导致泄漏而引发火灾和爆炸。而在装卸这些物品时,未彻底清扫和处理不当,也可发生燃烧和爆炸。

    2.旅客在站内、车内及货场等场所吸烟、乱扔烟头和使用明火引燃可燃物。

    3.客运站建筑设计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4.车站及附近场所的供电线路老化、用电设备使用不当,以及其他生产维修车间工作不慎产生电火花而引发火灾。

    5.机车脱轨、碰撞等交通事故也会同时引发火灾。

    6.机车在发动时喷出火星,装卸机械电气设备产生火花或路旁的其他飞火,均可引燃站内及车上的可燃物等,导致火灾的发生。

    7.机车的供油系统出现故障或发生渗漏,遇到热辐射燃烧。在检修时,也可因焊接切割及其他明火作业的火星而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灾。

    8.车辆的轴颈、轴孔缺油润滑或发生障碍时所产生的高热及列车刹车时闸瓦与轮箍磨擦发生的火花,有时会引燃车辆底板,因而也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性。

    9.有阴燃和自燃特性的棉、麻等货物在进入货场胶就带了火种,在货场内易发生燃烧而引起火灾。

    10.机务段内因各类燃油多、用火多、危险工种多、交叉作业多,使火灾危险性相对增大。

    11.列车茶炉、餐车的炉灶部位用火、用气或用电不慎都易引起火灾。

    12.坏人破坏,故意纵火等。

    二、防火措施

    1.客运

    (1)客运站的建筑设计,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铁路工程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候车室和行李房应采用一、二级耐火建筑,并有紧急出口。建立防火安全组织,制定防火检查制度,向广大旅客宣传防火安全知识和使用探测仪器对旅客行李进行检查,防止旅客携带或藏匿危险物品上车。教育旅客不要乱丢乱扔烟头、火柴梗等火源。行李房不得使用明火、电热设备及大灯泡。客运站内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

    (2)客车上应建立由列车长、乘警、检车组长等主要人员参加组成的防火领导小组,对车上用火、用电设备及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取暖炉、茶炉、燃油炉等火源应严格控制,设专人操作管理,其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并要保持清洁,及时消除油污,炉灰应浸水后再倒出车外。列车上的电器设备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准乱接电源、乱拉电线、擅自安装电气设备,并经常保修。宣传和提倡不在车上吸烟和不随地乱丢火柴梗、烟头等。行李应放在行李架上,不得放在通道上,减少与火种接触的机会及发生火灾时能有秩序地疏散。代客车(即货运棚车代替客运车)内不准用可燃物铺垫,照明应采用桅灯。车厢内至少应配备2个泡沫灭火器。

    2.货运

    (1)危险品货场要设置在远离其他货运、客运站的地方,地面应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应专库或隔离存放,并不得大批量积压和堆得太高、太密;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和自燃的货物,应经常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超过安全期变质的危险货物,应及时运走或处理。危险品货物(仓库)应严禁烟火,不准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车辆和设备进入作业。所有电气设备线路应达到防火防爆要求。装卸完毕后,车辆、场地应彻底清洗,不得遗的残留物,在建筑物上还要安装防雷设施。

    (2)一般物品货场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其周围30-50米不得有明火作业和电火花产生。电力架空莼不得从货场上空穿行。各种装卸机械的电气设备、线路应保持绝缘良好和采取防护措施,进入货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货场内应设严禁烟火的标志,对棉、麻纤维类货物,应加强检查,防止阴燃或自燃。货场内要有专门的消防水源和不与铁路平面交叉的消防通道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3)装卸货物的车辆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车门、车窗应完整无损,顶棚严密,车上保温货物的火炉等应与可燃材料保持适当距离,烟囱垫板护拦安装牢固,烟囱与车顶接触处用隔热材料填充。搬运货物的电瓶生产车必须安装防止产生电火花的装置,内燃生产车须加防火罩。装运带有火种、热源的货物,必须冷却后方准装车,夜间装卸货物,不得使用明火照明,装卸和押送人员应熟悉货物性质。运带危险物品,要携带必要的防火、防护器材和检验器具。

    (4)承运前,管理人员应按《车辆编组隔离表》进行货车编组,及时向车长及押运员介绍,并按规定办理站车交换手续。各编组站应有专用固定的装载易燃易爆物品停留线,并设置安全防护措施。而在检查这些车辆时,不准使用明火照明,检修不准使用电、气焊及喷灯等有火花的工具。货车在运行中,灰箱门应密闭,清炉灰应在车站指定地点进行,对存在严重火险隐患的车厢可甩下处理。机上车工作人员应注意观察列车运行状态。特别在通过电气化区段时,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押运员在动火时要特别注意安全,到达终点站1小时前应停止填加燃料。暂不挂运时,守车应及时熄灭炉火。在运行途中,严禁闲杂人员搭乘或扒乘列车。

    3.机务车务

    (1)机车烟囱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火星熄灭网。炉膛口、蒸气管道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在运行时,不准开灰箱门。

    (2)内燃机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电路、油路系统技术状态必须保持良好。对排气装置的油烟积炭应及时清除。

    (3)要经常检查电力机车的电气线路,确保安全良好。输油泵、油管不得漏油,柴油机消音器、排烟管不得破损,隔热层保持良好。

    (4)工作室内保持清洁,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油棉纱等易燃自燃物品,应单独放在铁箱内,同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5)电力机车在电气线路应经常保持良好,并应备有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

    (6)机车在进行检修时,必须注意安全,在同一场所多处用电时,应安装分路开关和保护装置,电气线路应穿套管敷设,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远离可燃物和易燃建筑。

    (7)车辆检修时,禁止使用油灯、电石灯及其他明火照明,装载过易燃、易爆物品的罐车,必须用蒸气碱水冲洗,经测爆无危险后,才可焊割(带有压力的容器要先泄压)。

    4.列车运行

    (1)列车运行中,蒸汽机车要关严灰箱门,禁止清炉和向车外抛炉渣。在车站指定地点清灰,清灰时不要开大送风器,及时开放灰箱洒水阀将炉灰余火熄灭。机车运行中在防火地区严禁向线路上扔明火或其他燃烧物。

    (2)运行机车均须在机车烟箱室安设基本火星网,在森林或其他防火地区支宪时应安装两层火星网。

    (3)在木底板货车底部安装防火板,以防闸瓦制动后产生高温,烤燃车辆木制底板。

    (4)装有危险货物需要摘修的车辆,在车站停留不得超过两天,车辆调动时须按规定隔离。维修和倒装要在指定的安全区域进行,如须动用明火修车时,应事先将货物卸下方可维修。

    (5)路轨应经常检查养护,发现有油污或散落的化学危险品时要及时清除,以防遇机车喷火或热灰引燃烧毁枕木路轨。

    (6)列车在高坡地区调速时,要按高坡区段示意图和埋设的指标操纵,机车采用波浪式制动方法,带闸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大小闸交替使用,以防抱闸发热起火。

    (7)高坡地段列检所应按要求对通过车辆做好闸瓦更换、调整行程和空重车手把位置及进行严格保压试验。

    (8)列车在运行途中,应对车轴进行检查,可用手触直感检查,有条件的可采用红外线热轴探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二、港口、码头、船舶的防火

    港口是衔接内河、海洋、铁路和公路的水陆交通枢纽,是大量货物、物资的集散地。码头是专从船舶停靠、装卸货物、上下旅客等用的设施。船舶在航行中是一个独立的实体,船体空间小、货物密集、人员集中。

    港口、码头和船舶一旦发生火灾,往往造成很大的伤亡和损失,导致船舶搁浅、沉船,影响航道通航,甚至破坏港口设施。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港口、码头和船舶的防火安全工作。

    一、火灾危险性

    1.港口、码头的火灾危险性

    (1)港口、码头的布局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等达不到要求,有潜在的火灾危险性。

    (2)储存待中转物资的港区仓库,管理不善引起仓库火灾。

    (3)停泊在港口的船舶因故起火,殃及周围船舶,甚至蔓延沿岸建筑物或堆场。

    (4)装卸的物资往往是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吸烟不慎、机械撞击火星、电气弧光等可引直物品燃烧或爆炸。

    (5)堆积待运的自燃物品,当无通风措施又疏于检查时,温度上升至自燃点引起物质自燃。

    (6)维修建筑和设备、用明火加工等行业不慎引起火灾。

    (7)装卸机械的电气设备受潮、积灰,容易漏电、打火,一旦接触易燃物,就会发生危险。

    (8)粮食装卸区的粮食在进入筒仓的过程中,粉尘较多,当粉尘与空气混和达到一定的浓度时,遇到明火就会引起粉尘爆炸。

    2.船舶的火灾危险性

    (1)船舶的客舱、驾驶室、船员生活舱之间的分隔围板和装饰用的木材、棉布、丝绸等,都是可燃物,容易着火。

    (2)船舶所装载的易燃易爆货物遇到明火(或电火花)时,极易酿成火灾。

    (3)机舱中的柴油机在运转过程中,因转动部位转速过快,缺乏滑油润滑,或燃油油量不足,油质不佳,影响雾化,以及油路发生渗漏等原因,具有潜在的火灾危险性。柴油机排气管的高温也可引燃周围可燃物。

    (4)一些老船,机身陈旧、机电设备长期在热态和潮湿的环境下工作,绝缘容易老化,发生漏电、知路引起火灾;在船上私接电源线,导致导线发热、温度升高,或电气设备安装使用不当,烤焦可燃物,也易起火。

    (5)在船上动用明火及乱扔烟头等,都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6)船舶医务室内的高锰酸钾和甘油等有机物放在一起,或酒精、驱蚊剂等易燃物品放置不当,倒翻、撞击都可能引起火灾。

    (7)旅客违章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经撞击磨擦或遇到明火引起燃烧或爆炸。

    (8)干货船配载化学危险物品不当,把性质相抵触的货物混装在一起,或装载能自燃的物品,因碰撞、磨擦且通风条件不良时可导致火灾。

    (9)油船在装卸石油过程中,因冲击、磨擦等产生静电,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都有引发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二、防火措施

    1.港口、码头

    (1)港口区域内建筑工程的防火设计应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其他有关规范。油品码头的防火设计必须执行《石油库设计规范》和《装卸油品码头设计规范》,分区布局必须合理。

    (2)在港口码头的生产区域内,除现场生产调度和库场管理必须使用的少量建筑外,不得设置具有较大火灾危险的机修车间、锅炉房和变配电站。

    (3)在装卸区装卸、堆垛任何杂货时,现场要有专人监护,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装卸船舶的外档,禁止无关船只靠拢。进入港区的蒸汽机车烟囱必须戴防火帽,并不准清灰。装运和起吊棉麻的车船排气管或烟囱应装置有效的火量熄灭器。

    (4)在装卸区装卸油品,必须与办公室、生活区及辅助车间隔离,同时加强警卫措施,严格控制火源。油品作业点周围50米内严禁动火、吸烟,油码头不得使用钢缆丝绳、尼龙缆绳,应多设软“靠把”,防止油船碰撞码头,产生火花。

    (5)危险货物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要求,库内应安装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并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坪,电气照明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6)危险货物装载车船和储存,应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对剧毒品、爆炸品要实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领发、双把锁、双本帐、双人使用)管理。装卸爆炸物品时应保证货不落地,有车船直接装卸。一级危险物品在码头停靠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二级危险物品不得超过48小时。

    (7)港口应按《港口消防布置与建设标准》的要求设立港口消防站。港区内的消防艇或其他作业船,应配备一定量的围油栏、消油剂和吸油海棉,有条件的还可配置吸油船,借以消除水面浮油。

    2.船舶

    (1)在船舶结构上设置一些耐火分隔,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在船上,必须严格控制可燃物数量、含氧量及火源热源等。船用电器的安全用电要求,须按有关规定办理。

    (2)客船的客舱、生活舱应建立防火制度。旅客和船员不许携带危险物品上船,不乱丢烟头、火柴梗,不躺在床上吸烟,统舱内应禁止吸烟。船上放映的电影应尽量使用安全的醋酸纤维片。厨房用火必须注意安全。

    (3)干货舱装卸危险货物必须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危险货物配装表》的的规定。化学性质相抵触的货物,不能配装在甲板上,也不能在底舱。起爆器与起爆药,必须分开配装,电雷管不得装在发电机、电动机、控制屏、收发报机及导航电信设备附近,以防感应引爆。

    (4)油船输油时,初速要慢,以1米/秒为宜,以后逐渐加快,但不得超过4米/秒,以减少静电产生。卸油时,接拆管道应用不发生火花的合金工具,操作要轻。油舱在空舱和压载时要注意防火防爆。油舱、油管各部位不得渗漏,舱盖不宜频繁开启。装卸油品时,严禁敲铲除锈,甲板上所有的排水孔,应用木塞塞紧,以防货油溢出。油船上不得任意乱拉电线,加大电气功率(超载)。禁止用水冲洗刚拆下的油管和甲板上的残油,以防产生静电火花。油船的每一货油舱均应设置膨胀舱或留有膨胀容积。油船的居住舱室不应设在干舷甲板以下。一、二级油船的厨房烟道及主铺机的排气应装设有效的火星熄灭器。易燃货油舱应安装呼吸阀、切换阀和火焰阻挡器。涂塑的油舱照明,一定要使用防爆灯,要有专人负责和清洁灯具工作。

    (5)拖(推)油驳的拖(推)船,安装在甲板的露天部分及外走道及室外的电源插座应为联释式带开关水密插座,邻近两舷外走道的所有舱室内不允许安装插头插座,室内的风扇及台灯等可移电器应采用接线盒与电源固定连接。两舷外走道上的照明应能分别集中控制。拖轮上供电给油驳的插座应安装在便于供电的安全地方。

    (6)液化气船如遇上或近旁的船只发生火灾时,应立即进入灭火应急状态,停止所有装卸作业和其他作业,最好封闭所有货物阀和货物武器,关掉与陆上输入管连接的阀后,再拆除输入管,然后作移船的机械运驶准备。如与其他船只发生碰撞后起火,则应尽最大努力排除可燃物的供给,货物流出时勿忘及时对外联系,在有其他支援船的情况下,请求协助灭火。

    (7)船舶进厂维修前,应遵循有关规定进行可燃气体检测。进坞后,待水抽干要立即检查船只落墩情况,如发现异常,要马上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船坞泵水时,泵房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检查阀门启闭情况,做好日常主辅机、泵、电气装置、仪表等的保养工作。船舶试航时,所有检修工程必须基本完成,符合有关规范和要求。

    (8)各类船舶配置的消火栓、消防泵、自动喷水、二氧化碳和自动报警系统等固定灭火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每一船舶至少应配备两套个人消防装备,应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灭火队、通讯组、隔离队、救护队的成员平时应加强训练,以便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扑灭。

     

    三、飞机场、飞机的防火

    飞机场是用于飞机起飞、着陆、滑行、停放、维修等活动的场地,其中包括为飞机服务的各种建筑设施为客货运输服务的设施等。按其使用性质,可分为民用机场、航空训练机场、航空作业机场、试飞机场、航空体育机场、科学实验机场和水上机场等。基于机场建筑群落的复杂,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重大火灾,造成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的国际影响。

    飞机是现代化的运输工具之一,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技术性和严格科学管理水平的行业。如果操作员科学技术水平不高,或出现微小的疏忽和失误,就有可能造成重大火灾,或出现机毁人亡的事故。因此,切实做好机场和飞机火灾的预防工作,不仅是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而且具有重大的国际意义。

    一、火灾危险性

    1.飞机场

    (1)飞行区跑道两端附近区域常有堤坝沟渠,有的还安装有保护邻近建筑物或公路的折流栅,当能见度不好时,收音机易撞到堤坝和折流栅上造成火灾事故;飞机刹车失灵冲出跑道,撞击到机场围界设施或在不良的地面上移动时陷入泥沼等都可能引发火灾;飞行区内大面积的杂草和各种用电设备以及进行建筑和修理时,建筑设备和道面重修设备等操作时稍有不慎,容易引起火灾。

    (2)无线电通信导航系统的各种电缆、电线从地板下通过,一旦发生线路损坏、发热、短路和设备故障以及使用维修时操作不慎,都有可能导致火灾的发生。

    (3)机场气象站制氢室在制氢过程中,如有跑冒现象发生,泄出的氢气上升滞留到屋顶,遇到火星就会引起爆炸。

    (4)候机楼紧临飞机加油和保养维修作业处,受到严重的火险威胁。

    (5)客机坪上设有加油、供电、照明等设施,在加油作业时,跑漏燃油的情况在所难免;机坪室间的大功率电磁波和飞机尾部高温喷气流,更增大了火灾危险性。

    (6)机场特种车库内有大量的燃料和易燃蒸气以及各种电器设备,稍有不慎,即可引发火灾。

    (7)机场货运仓库内的机械设备发生电气故障和机器磨擦、撞击等打出火花,以及各种机动车辆随便入库也易引起仓库起火;收运货物不当、承运检查不严格、装卸工人违章作业、办理危险货物人员缺乏对危险货物的认识,货主假报货名或在货中夹藏危险物品,都有可能造成火灾事故。

    (8)空运危险物品时未做妥善包装,或将危险物品按普通货物托运或私自携带危险物品等都给航空运输增加了不安全因素,极易造成火灾。

    (9)维修厂储存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经常进行的大量的喷漆、清洗、加油、放油、焊接等危险作业都隐伏着很大的火灾危险。

    (10)机场油库内储存的油料和添加剂等都具有易挥发、易渗漏、易流淌、易积聚静电荷和易燃、易爆的特性,稍有疏忽,就会发生火灾。

    (11)机场变电站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绝缘不好造成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以及弧光、雷击等,都可能造成火灾,特别是火灾一旦发生,中断供电,容易造成飞机碰撞起火事故。

    2.飞机

    (1)收音机发动机失灵造成突然停机,发动机冒烟、起火或突然爆炸;飞机起飞时发动机被甩掉,造成飞机倾斜插地,引起火灾。

    (2)飞机起落架轮子着火、液压油着火、轮胎着火、轮胎甩浇或放炮、油液减震装置失灵或机械发生故障,造成飞机起火。

    (3)飞机燃油系统燃油跑、冒、滴、漏和油质不纯,燃油产生静电以及驾驶员操作技术不佳也可能导致飞机起火。

    (4)飞机电气系统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出现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时,飞机容易起火;电热设备靠近可燃物及照明灯具使用不当也容易导致火灾发生。

    (5)托运的货物、行李或乘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包裹中夹带易燃、易爆、易自燃等危险物品,或同机装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时,由于包装不严密或不按规定装卸都有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

    (6)飞机开动以后,轴承及转动磨擦部位升热起火,引着其他可燃物造成飞机火灾。

    (7)迷雾、猝发激流、大风、大雨天气等恶劣气候和气象条件下,很容易造成飞机事故甚至引起突发性火灾。

    (8)飞机起飞时在空中遇到飞鸟突然的撞击,或在地面滑行时突然遇到人、畜等造成飞行人员操作失当而引起飞机失事起火;飞机内窜进老鼠咬坏电线绝缘层、输油管、化学危险物品包装等也会引起事故造成火灾。

    (9)通信导船联系中断,或航行指挥失误及飞机人员对航行指挥误解,都有可能造成撞机坠毁的重大恶性事故。

    (10)维修飞机时,操作人员稍有疏忽或失误,也有可能引起飞机火灾。

    二、防火措施

    1.飞机场

    (1)飞行区

    ①     在飞行区上空应划定净空区,净空区域内的障碍物,凡危及飞行安全的都必须拆除。对使用的跑道、滑行道、停机坪每天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②     各种导航设备的设置应根据机场静空条件、飞行条件、飞行程序以及机场跑道、建筑物的距离等因素确定。禁止使设备在超压、超温、超速和超负荷的情况下运行。航行管制塔台、助航设备室以及通信系统等场所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③     机场气象站制氢室应设在独立的耐火建筑中,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和避雷设备。制氢室内及其附近严禁烟火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④     停机坪与房屋、构筑物之间应根据有关耐火等级确定足够的防火间距。与其他机位、建筑物或公共使用地区的距离不应小于100米,并不应处于地下煤气及燃油管道上,也不宜处在地下强弱电缆之上。飞机在加油或加温时必须注意安全。停机坪上禁止长时间放置各种储油装置,维修用的油类及沉淀必须当日运出。

    (2)客货运输服务区

    ①     候机楼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室内装修材料应不燃材料或经过防火阻燃处理的材料。易进入和积聚可燃物的隐蔽空间必须有密闭或排放、通风措施,候机楼内的各种设施的配置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通路、走疲乏等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疏通和完整。候机楼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由楼内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不得超负荷使用。楼内应设置备用电源室、火灾事故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消火栓给水系统。消防监控值班室应备有向有关部门报警的设备,在使用或散发可燃气体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漏报警装置。

    ②     登机桥至少要保证有5分钟的安全通行时间,以便机上人员从飞机上撤离到候机大楼。顶板、墙板及地面必须是不燃的、不发火的装修材料。从登机桥到候机楼的出入通道上的门,都必须装有应急保险装置,对登机桥的保护,可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固定泡沫灭火系统。

    ③     客机坪发生溢油时应立即用吸收剂覆盖并清除干净。机坪的坡度应由航站建筑物、廊道、飞机库、登机桥或其他构筑物起点向外15米以内,坡度不得小于0.01(1:100)。

    ④     机场特种车库的房屋建筑必须是一、二级耐火结构。停放车辆的数目和车种,应按设计规定,不得超额和混放;停放的车辆不得有渗漏燃油的现象,同时应保证不需掉换车头方向就能开车车库外,车库内严禁吸烟,不得存储汽油、滑油等易燃可燃液体,不得在车库内给车辆加油、充电。装有货物的车辆,不得开入或停放在库内。车库的电气照明设备开关和配电装置,不得安装在车库内,必须采用防爆电气设备,并有良好的导除静电接地装置。车库内必须配备有充足的切实好用的灭火器材。停车场与生活区应有一定的距离,场内禁止堆放物资和易燃品。明火作业时应与其他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作业结束后,应截断电源,清理现场。冬季给汽车加温时,严禁采用明火。

    ⑤     机场货运仓库宜布置在货机坪附近的安全地段,应符合机场净空要求,并避免靠近易燃易爆场所。结构形式尽量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火灾危险性大的货物应尽量储存在单独的库房内。大型货运仓库和高架仓库必须保证足够的消防给水,安装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设备。库内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可采用感温探测器。

    ⑥     对旅客携带的物品,应根据旅客的身份及行李特点,有侧重地询问和检查。严禁携带任何爆炸物品以及易燃物品、氧化剂与有机过氧化物。所有交运的行李须全面检查,做好安全措施。在空运中不准使用内装物品可以放出气体,为了降低包装内部压力而需排气的包装。对数量(即活度)很大的放射性物品,因辐射会产生很多热量,应采取散热、降温措施。装卸危险货物前,货运人员应确定货位,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检查。升降车、集装箱车、电瓶车等与飞机之间必须留有安全距离。在装飞机以前,必须检查集装箱和内装的危险物品有无破漏现象并进行安全处理。搬运化工物品要轻装轻卸,装卸机械应有防止产生火花的保护装置。贴有“仅限货机”标贴的危险品只能装入货机。

    (3)机务配套设施区

    ①     储存各种器材物资的航材仓库应为一、二级耐火建筑,仓库的高度位置不应挡住净空区的进路和妨碍区布置,应具有不少于两个出口及较宽的门,库门应向外开,不可内锁。库内禁止设置办公室,物资材料放置应稳定,地坪应平整无凹坑,木地板应没有弯翘和缝隙。仓库区混合储存材料物资时,堆存的材料必须按照各自的性能分类;无适当隔离装置,不得同时储存性能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材料物资。飞机器材、仪表、通信器材等航空器材禁止与易燃物品混放。仓库内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室内外消火栓和常规灭火器材以及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

    ②     机场油库不得布置和靠近飞行带方向(俗称喇叭口);耗油库布置在工作区内,基地油库布置在工作区外。地上或地下输油管道不得穿过仪表间、配电间、通风机间、空气压缩机间、办公室和生活间以及与该管道无关的其他房间。加油设备应有导除静电的装置。在槽车内加润滑油或粘稠性石油成品时禁止使用明火;雷雨时禁止进行抽灌作业。

    (4)飞机停放区

    ①     飞机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二级。在飞机库中,飞机存放和维修的中楼、工具室及其他附属建筑包括飞机存放和维修区的坡度地面都必须是不燃的,维修区的坡度和地面应高于飞机入口处的引道或停机坪。飞机存放和维修区与其他区域、车间、办公室和零件储藏区隔开的墙壁、天花板的耐火极限至少应有1小时,且有耐火极限为45分钟的防火门保护的开口。

    ②     飞机库的各个部分,以及修理区至少要有两个供人员疏散的出口,出口与飞机安全疏散的出口应分开设置。库门运动要保证畅通,不发生故障。停放飞机时,飞机库内的飞机与飞机或其他障碍物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机库内应设置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灯。飞机必须在不用复杂调动的情况下即可出库,疏散飞机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③     飞机库地平面以上的起落架坑、导管和通风洞、地坑及低洼地所用的电气设备应按0级区域(Q-1级)爆炸危险场所要求装备飞机库区包括任何毗邻飞机库以及和机库连通而无适当隔断的区域,应按1级区域(Q-2级)爆炸危险场所要求装备。

    ④     飞机库必须设置地面燃油泄放系统,并采用不燃地下管道。同时应装有适当的水封装置和提供充分的通风。

    ⑤     机库内和机库周围30米以内,严禁吸烟和一切明火。严禁存放易燃物品或将可燃液体洒在地上,抹布、油纸等不得乱扔。拆下的飞机零件应到清洗间清洗。禁止一切车辆(拖飞机除外)进入机库或机库存放。刚着陆或刚经试车的飞机,必须在发动机关闭15分钟并确定无漏油并取掉蓄电瓶后方可入库。

    ⑥     在机场内应建立完备的现代化的消防站,同时配置消防车和其他消防设备,保证消防给水的充足。

    2.飞机

    (1)飞机在空中飞行时,飞机上一律禁止吸烟。飞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飞行条例规定,避让飞机与障碍物。警惕、防范恐怖分子和犯罪分子动机、炸机或纵火等破坏活动。电热器具应严格管理,严防雷击。发现异常情况应总代表采取果断措施或及时将出现的问题和处置情况向航行管制员报告。在纸能见度或出现故障情况下着陆,飞行人员应通过塔台事先通知消防部门,作好应急救援准备。飞机进入着陆时,出现起落架故障无法排除,可按规定地带迫降。迫降前,除留足可从45分钟的燃油外,其余燃油应予倾泄。迫降时,航行管制员应立即通知消防部门赶赴现场。

    (2)飞机在地面时,要控制各种车辆,严防撞机事故。除客梯车外,其他车辆与飞机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各种勤务车辆进入客机坪的行驶速度,最大不准超过10公里/小时。旅客班机和载人专机不准装运易燃、易爆、自燃、强氧化、强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和压缩气体。空勤人员和旅客不准随机携带烟花、爆竹和火柴。货物装运时,装运人员不准吸烟。集装箱和零散行李要码放牢固,零散行李与货舱照明灯具应保持不小于50厘米的距离。化学危险物品托运时均不得超过规定的品种和数量。包装规格必须符合国际、国内包装的要求。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要严格分类堆码装运。严禁装运有自燃危险的物品和受到震动撞击能引起燃烧爆炸的过氧化物等。飞机起飞前应严格检查。机坪可燃物必须彻底清除。场务部门要严格机场管理,飞行活动区域的障碍物,要设灯光标志。

    (3)飞机进行检修的防火要求

    ①     维修燃油箱时,必须在消除燃油箱油气前做好通风、消防等措施。必须拆下飞机上的电瓶,停止发动机工作并挂出标示牌。工作人员应穿棉布做的清洁安全工作服。

    ②     飞机充氧系统充氧前,充氧人员必须洗手,穿专用充氧服;并先接好专用地线。充氧时,严禁易燃物与充氧用具、氧气系统零件接触,严禁飞机加油、通电。充氧结束后,应先关充氧车充氧开关,再关飞机充氧开关。缓慢地放出冲氧管中的余压。充气现场的地面及周围不得有任何易燃物和火源。

    ③     需要进行大面积的飞机喷(退)漆、涂饰工作时,飞机必须接地。并在工作区附近或舱门入口的梯子处至少放置两台推车式泡沫灭火器。上飞机工作严禁携带火种,不得穿钉鞋和随地乱扔易燃物,工作后及时清理现场。

    ④     清洗飞机燃油喷嘴时,应先检查清洗器设备的减压阀、开关、压力表、过滤器是否完好,设备上的冷气输入管路必须有减压阀。清洗液加入后,要拧紧液口螺丝。清洗液严禁与明火接触。

    ⑤     维修电子、电气设备时,所有导线、电缆、防波套、搭铁线、负极线要经常保持完好,并固定牢靠,更换任何一段导线都必须使用整根的导线,且性能应与其相同,截面可稍大。各种插头、插座和其他电器接触部位要保持接触良好。在有易燃气体的隔仓内焊接,在通电的线路中进行拆装,或在飞机上留有裸露的导线头(接地线除外),严禁使用酸性焊剂接导线。禁止在有易燃液体、可燃蒸气的场地分解电子设备。

     

    四、汽车和汽车库(场)的防火

    汽车是现代使用最为广泛的交通运输工具,担负着繁重的客、货运输任务。汽车库(场)的是用来停入或维修车辆的场所。汽车、汽车库一旦发生火灾,扑救困难,造成的后果也相当严重,所以必须加强对汽车和汽车库的安全管理。

    一、火灾危险性

    1.汽车库(场)不符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2.汽车库内电气设备安装使用不当,以及汽车上电气系统出现故障,产生电火花引燃周围可燃物。

    3.进行检修作业时,需使用大量易燃液体及焊接、切割、喷漆等操作不慎而引发火灾。

    4.车上装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由于泄漏、震动过大而互相撞击或遇明火等,以及车辆驶入散发可燃气体的区域,易发生燃烧或爆炸。

    5.大型车库、地下车库内停车多、转弯多、光线差,或违章驾驶车辆、车辆机件不良等发生冲撞事故,引发火灾。

    6.直接向汽化器内灌注汽油,而发生回火放炮现象,引发火灾。

    7.油箱漏油或地面有大量可燃物时,汽车与地面高速磨擦产生火花而引起火灾。

    8.在车库或车上吸烟、乱丢烟头或火柴梗,使用明火和电热器等,都潜在着极大的火灾危险。

    二、防火措施

    1.汽车

    (1)车辆行驶前,要认真进行检查,保证车况良好。行车时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予以排除。但严禁直接向汽化器供油。

    (2)汽车装载危险物品或进入生产、储存危险品场时,必须装置火星熄灭器。装卸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包装应严密,装配应合理,禁止入货混载等。

    (3)排气管歧管上禁止放置易燃物,也应避免车上的易燃物掉落在排气管上。

    (4)劝阻乘客不要在汽车上吸烟,并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车。

    (5)槽车的防火要求可参照本辑中“城市煤气、液化气生产和输配机构的防火”的相关内容。

    (6)检修车辆时,不得进行明火作业,严禁吸烟。清洗零件应用金属洗涤剂或煤油,尽量避免使用汽油,同时不得启闭电气开关。清洗后的余液及用过的棉纱应妥善处理,清洗后的机件则应晾干后方可装配。

    (7)车辆喷漆室应设在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且采用防爆结构或加防火保护层钢结构的建筑物内,并设置一定的泄压面积,地面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室内通风条件应良好,所有电气设备需有防爆措施。此外,室内应设有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设备和配备合适的灭火器材。

    2.汽车库(场)

    (1)严禁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设计、施工,包括整体布置、防火间距、防火分隔、安全疏散、通风、电气设备、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规定,并经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车库内应设有严禁烟火牌,当汽车油箱发生漏油现象或车上装有桶装油料时,不准在库内存放,并禁止从油箱中取出,严禁任何明火行为。

    (3)汽车进库后,要切断电源,做好检查,确定无异常现象,人员方可离开;不准任何人员滞留在车内睡觉、吸烟、进食等。汽车停放时,车头应朝出口方向,每两排车之间应留出行车道,其宽度,大型车不小于8米,小型车不小于6米,汽车与汽车之间的距离一般为0.3-0.9米,汽车与墙柱之间的距离一般为0.3-0.8米。

    (4)停车库(场)应配备值班巡逻人员,严防无关人员进入。大型停车场(库)还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五、隧道和地下铁道的防火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交通设施不断增加,隧道和地下铁道(简称地铁)即为其中的两种。

    隧道包括铁路、公路和水下隧道。

    地铁是构筑于地下的大容量轨道交通系统,由车站、行车隧道、客运设施、客车、变配电设施、通讯信号、通风和给排水等设备及行车调度指挥机构组成,主要用于城市交通,是城市交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由于隧道和地铁建筑结构复杂、环境密闭,加上人员密集,一理发生火灾,扑救相当困难,往往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必须加强隧道和地下铁道的防火工作。

    一、火灾危险性

    1.隧道

    (1)车辆电气线路短路、汽化器失灵、载重汽车气动系统故障等引发火灾。

    (2)隧道内道路狭小,能见度较差、情况又较复杂,容易发生车辆相撞事故,也可引发隧道火灾。

    (3)隧道内通行的车辆所载货物可能有易燃易爆物品,遇明火(或热源)发生燃烧或自燃。

    (4)铁路轨道发生故障,列车颠覆(特别是油罐车)引起火灾。

    2.地铁

    (1)地铁车站由于在装修、设备、办公、生活用具方面存在一定数量的可燃物,如果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工作人员违章操作,生产生活中用火用电不慎,都有可能引发火灾。

    (2)引车隧道施工维修中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工作人员吸烟不慎,以及列车运行时产生的电弧,都可能引燃隧道内的可燃物造成火灾。隧道内安装的电缆、电气设备因潮湿、鼠害、维修使用不当发生故障,也易造成行车隧道火灾。

    (3)乘客违反有关安全乘车规定,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在车上吸烟用火,或车上电气设备故障,镇流器污垢氧化导电性能降低,以及接触不良,兜挂运行线路上的导电体造成短路放弧,都有可能引发火灾。

    (4)变配电站的工作环境恶劣、潮湿、多粉尘、通风散热不良,也会导致设备故障而引发火灾事故。

    二、防火措施

    1.隧道

    (1)隧道所用的材料耐火极限应为1.5-2小时,通风系统应选用光滑的不燃材料如石棉一类作内衬。隧道内的内灯具、电话箱和灭火器箱体等亦应用不燃材料制成。电缆应用阻燃电缆或耐火电缆,各类电气线路均应穿管保护。

    (2)比较长的隧道应划分防火分区,风井与隧道之间所有相能宾门均应做成甲级防火门,耐火极限1.2小时。相通的孔洞宜用不燃材料堵塞。电缆隧道用耐火极限1.5小时的石棉板、硅酸钙板等横向隔断(间距100米)。双孔隧道两孔之间的联络通道应采用防火门隔断。

    (3)隧道内应设置固定的水喷淋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配备各类便携式灭火器。

    (4)隧道内电视监控系统应能观察隧道两端入口处附近地面及隧道内全线或任一部分的情况。监视器屏位置应与隧道纵断面一一对应。同时,应设置报警显示器,方便驾驶员处理紧急情况。

    (5)设置疏散避难设施,如避难通道、隧道两侧的诱导路、定点急救避难场所等,对于双孔隧道,可把联络通道作为避难设施。同时,还应设置带蓄电池的事故照明灯、紧急广播、灯箱式、疏散诱导标志等。

    (6)隧道应有横向和纵向两种通风方式,必要时可采用半横向加纵向通风方式,短距离的隧道则用自然通风,或机械排风,自然进风方式,或机构进风,自然排风方式等。

    (7)不应设置其他消防设施,如消防进攻道路的设计,截流沟或可燃液体疏导沟的设置等。

    (8)加强隧道消防管理和交通管理,如不得随意停车超车,限制载有易燃易爆物及其他危险品的车辆进入隧道等,以及经常检查隧道的防火安全工作。

    2.地铁

    (1)地铁车站的布局应合理,采取防火墙、水幕或防火卷帘门等措施,进行必要的防火防烟分隔。建筑的主体和装修物的裸露部分,站内设施、设备、办公生活用品应采用不燃或难燃体,严格限制各种塑胶制品的使用,限制电器使用的数量。在站内禁止储存或携带易燃物品、禁止吸烟,并定期清理可燃废弃物。在车站的各安全出口、通道的交叉口、楼梯的附近等部位,同时设置事故照明和疏散诱导标志。站内的变电站、风机房、通信房、调度指挥等重要设备间,建立能对安全站风、水、电、广播通信集中控制的防灾监控中心,并与上级的防灾中心和公安消防部门构成信息网,以及时发现并处理火灾。

    (2)地铁行车隧道应加强防火管理,维修施工中所用的油料等易燃品应妥善保管,并严格限制使用数量。焊接气割作业要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作业完毕后做到工完场清,防止遗留火种。禁止在隧道内存储存可燃物品,敷设的电缆、电线应采用不燃、难燃、无毒型,要进行防潮防鼠害处理,并敷设在专用防火夹层或沟槽内。要定期清理行车隧道内的可燃废弃物和列车运行线路上的导电体,所有的电气设备,应采取防潮防火措施。

    (3)地铁客车应选用不燃材质制造。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乘车,不得在车内吸烟用火、禁止在车上存储可燃物。维修用的棉丝等可燃物应妥善处理。编组运行的列车,各车之间应设从乘客通行连接门,车门附近应安装事故照明灯,同时应加强对镇流器、电缆电线接头的检查维护。列车入库后,应及时清理乘客遗留在客室内的可燃物,并切断车辆电源。

    (4)地铁变电站、高压电缆应在地面建筑敷设,变电站的变电器室等重要设备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并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设备。各级配电设备(牵引、动力照明的各级配电屏幕盘),应安装完善的过负荷、漏电、欠压、过压等保护电路和报警装置。地下变配电设备应选用无油型,对已有的油浸式配电设备应采取设置泄油池、防油堤坎等防止油料外溢的措施。

    (5)地铁的通风设备在设计选型时,必须考虑到发生火灾时排烟的要求,具备瞬时反风功能,高温情况下能维持工作,并可远距离摇控启动。风机应按重要负荷供电,设两个互为备用的电源,末端应能自动切换。风道应考虑在发生火灾时兼做疏散通道使用,不得存放任何杂物。

    (6)通信设备和调度指挥机构的防火要求可参照本辑“电子计算机中心及其设施的防火”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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