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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小场所是指哪些?界定标准、存在问题、工作措施

来源:转载2023/1/6 10: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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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九小”场所是指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的总称。这些场所因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而且人员密集,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被各地政府列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对象。

      “九小”场所是指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的总称。这些场所因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而且人员密集,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被各地政府列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对象。


      一、界定标准


      (一)购物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米的小商场(商铺、市场)


      (二)餐饮场地:额定餐饮人数超过100家酒店、酒店等营业性餐饮场地


      (三)住宿场所:客房数量为10间或床数量为20间以上的小酒店


      (四)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物层、二层、三层、建筑面积50平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五)休闲健身场所:人员10人以上或总建筑面积50平米以上洗澡、足疗、美容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


      (六)医疗场所: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和床数20张以上其他小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


      (七)教学场所:床数20多张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100多个非寄宿制学校、20多个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八)生产加工企业:职工总人数在10人以上,或是安裝10人以上职工集体宿舍,或是总面积在50平米以上,独立生产、经营场所的公司和个体工商户,或是依据国家规范要求安裝自动消防设施的别的生产加工场所。


      (九)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


      二、存在问题


      随着主城区中经济发展,“九小”场所数量不断增多,加上“九小”场所点多、面广,分散在镇街、城中村,个别地方有成千家上万家小型场所,少的也有几十家,且部分九小场所设置在居民区甚至住家庭院中,一般性监督检查很难涉猎触及,造成很多场所失控漏管。


      (一)管理不规范,消防安全保障差。“九小”场所缺乏规范有序的消防管理,消防设施陈旧落后老化,有的是租赁或利用闲置的厂房,有的是通过民用住房改造,其内部装饰装修、功能分区等大多都是经营者自行安排;部分场所只有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条件差,缺乏有效的消防安全保障,多数经营者因法制意识淡薄,未经消防检查验收等就擅自开业;生产车间、仓库、原材料、吃住基本都在一起,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缺少或过期失效,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被锁闭,疏散通道堵塞、占用;部分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不明显,应急照明灯具照度不够,用火、用电、用气十分不规范,稍有不慎极可能引发火灾。


      (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整改火灾隐患不积极。经营者盲目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因陋就简,缺少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缺乏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管理无章可循,甚至无人问津。对执法人员下达的整改文书,经营者整改也多是应付,甚至存在抵触情绪。从业者缺乏灭火、逃生常识,绝大多数未参加培训,缺乏火灾事故发生时自我保护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相关知识。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往往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很难组织实施有效的应对措施,容易导致人员伤亡。


      (三)工作缺乏主动性,管理效能低。属地镇街、派出所等有关监管单位缺少有效的协调与配合,在消防检查中,往往存在依赖思想,满足于应付状态,整治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连续性,直接影响对“九小”场所监督管理工作效果。


      (四)监管投入不足,基础工作薄弱。渝北区是两江新区中涉及面积最广、“功能分区”涉及最集中的区,“九小”场所数量众多,分布较广,变动性较大,监管难度大。经营业主自身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及时,隐患整治力度不够。全区监管人员变动频繁、监管力量明显不足。“九小”场所基础数据台账不明、底数不清;职能部门监管措施不够细化,监管人员业务水平滞后,基层基础工作欠账较多。


      (五)部分地区无证非法经营现象依然存在。在平时的日常巡查检查中发现,家庭式、作坊式加工企业无证非法经营;部分无证经营者躲藏在居民区、住家庭院中,甚至还存在采取流动式经营方式“换一枪打一炮”与监管执法人员“躲猫猫”,隐蔽性极强。


      三、工作措施


      (一)出台工作手册,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


      针对“九小场所”数量多,缺乏有效规范管理的现实情况,及时研究出台区内“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以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应当达到的标准和要求,规范各生产经营单位消防管理行为,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也有利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有效开展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二)创新监管模式,做实“九小”场所网格化管理。


      针对“九小”场所覆盖面广,监管力量薄弱的现状,及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抓好“九小”场所消防网格化管理。利用网格化监管,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防范,对辖区“九小场所”进行常态化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形成负面清单,实施“三色”问题清单管理。按照“日清周进,周清月进,月清季进”逐一消除隐患,实现对“九小”场所消防监管的精细化、清单化、全覆盖、无盲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齐抓共管,搞好部门联动。


      一是依托安全社区创建,落实“九小”场所具体监管责任。通过安全社区创建强化全员参与,整合监管资源和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中。二是公安和属地镇街加强检查监管。对辖区“九小”场所进行常态化排查,形成负面清单,按照“日清周进,周清月进,月清季进”要求逐一消除隐患。三是工商部门在办理各类“九小场所”营业执照之前,应明确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符合消防等安全生产条件。


      (四)开展专项整治,强化联合执法。


      加大对“九小”场所的专项整治力度,安排一定的专项整治经费,为整治工作提供保证。强化联合执法,由辖区镇街为主,公安消防、派出所、安监、工商、建设、供气、供电等部门组成检查组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全面取缔无证经营,规范有证经营,通过联合执法,消除火灾隐患。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总之,加强“九小”场所消防监管,提高其自身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抓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任重道远,需要各级政府加大人力、财力、精力的投入,也需要社会各方力量多向政府建言献策,大胆探索,勇于实践,逐步为“九小”场所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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