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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职业病鉴定流程

来源:2021/5/17 11: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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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噪音又称无调音,是使人感到不舒服的噪音,妨碍人们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声音。那么,噪音职业病鉴定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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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也称为无调音,是一种使人感觉不舒服、妨碍人们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噪声。那噪音职业病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噪音职业病鉴定流程


      一、申请


      如果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之日起30天内,向诊断为职业病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由设区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争议初步鉴定委员会负责。


      二、组成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由有关专家组成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注意到,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没有专家库。因初次鉴定或再次鉴定,均应从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中随机抽取,确定参加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职业健康检查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单数在5人以上的,由职业健康检查鉴定委员会设立主任一人。


      三、申请鉴定相关资料


      (1)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2)职业病诊断证明


      (3)职业病诊断所需材料


      (4)其他相关资料


      除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外,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资料。如果需要的话,鉴定委员会可以向原职业病诊断机构查询有关的诊断资料。劳动者及有关部门还应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四、审查资料、调查取证


      按照规定,鉴定委员会应当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要时,可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被鉴定人进行医疗检查,并到现场调查取证。如有必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也可邀请其他专家参与鉴定。请专家提供技术意见,提供相关资料,但不参与鉴定结论的表决。


      五、鉴定结论


      在事实明确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利用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制定鉴定结论,制作鉴定书。鉴定结论的制定应以鉴定委员会成员的一半以上为准,同时如实记载鉴定流程。


      六、鉴定结论有异议


      当事人不服设区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可在收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你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噪音职业病鉴定流程的相关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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