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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业病网2019/11/12 9: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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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网友咨询小编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什么内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谁来建立呢?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也就是说,这是用人单位需要做的事,当然前提是劳动者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
最近有网友咨询小编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什么内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谁来建立呢?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也就是说,这是用人单位需要做的事,当然前提是劳动者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
那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什么内容呢?《职业病防治法》也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该法第三十六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的内容是以下几种:
1、劳动者的职业史;
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该条法律还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保存好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这个档案很重要,用人单位要引起足够重视妥善保存,一旦劳动者有疑似职业病,它是重要的诊断职业病的依据。
相关链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责编:欧阳凝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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