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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高血压算不算工伤职业病?

来源:2021/2/18 1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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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平阳县经贸局公务员周先生认为,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他感到过度疲劳和身心疲劳。他被医院诊断患有高血压和并发症。

      平阳县经贸局公务员周先生认为,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他感到过度疲劳和身心疲劳。他被医院诊断患有高血压和并发症。


      他所在的单位向平阳县人事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但没有得到认定。因此,又引起了人事部门是否应该认定公务员工伤的诉讼。昨日,平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公务员患高血压寻求工作认证


      周先生说,从2000年5月到6月,在履行工作责任时,他因过度劳累而患高血压和并发症。医生告诉他,此病暂时难以治愈,对身心造成严重伤害。2003年12月,他所在的公司就他的病情申请了平阳县人事局的工作认证。


      2004年11月,平阳县人事局根据温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作认证的通知》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认证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职业病认证、省疾病预防管理中心的专业机构诊断认证的周先生患的高血压疾病不属于《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范围,不符合卫生部的文件精神。


    职业病2.jpeg


      这封信没有明确记载周先生是否构成工伤认定。


      职业病列中应如何认定


      周先生对此不向温州市人事局提出行政复议。他认为,他的病虽然不在《职业病目录》中,但在工作区间因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情况下,要求进行工作上的认定。


      2005年2月,温州市人事局作出复议决定,取消平阳县人事局的复印件,命令周某经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后重新认定。


      周某还是不服这个决定,认为温州市人事局要求经过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的安装程序,妨碍了他申请工伤认定的合法权利。之后,他向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取消温州市人事局的行政复议决定。


      鹿城区法院审理后,周某病情不在《职业病目录》中,无法进行职业病鉴定,也没有主张这是职业病类的工伤。因此,设置职业病鉴定程序,经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工伤事故。鹿城区法院判决,取消温州市人事局的行政复议决定,命令温州市人事局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公务员工作上的由该人事部门认定


      2005年7月,温州市人事局再次作出复议决定,取消平阳县人事局的复印件,命令重新认定。但是几个月过去了,平阳县人事局还没有重新认定。今年3月,周先生向平阳法院起诉该局,命令该局履行温州市人事局复议决定的责任。


      平阳县人事局认为,他们没有工作认定的法定责任,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人事部门有权认定工作认定的义务。因此,温州市人事局责令其作出重新认定的决定,没有法律依据,平阳县人事局没有义务执行。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周先生认为,温州市人事局既然命令平阳县人事局再次决定工作认证,平阳县人事局就应履行其责任,再次决定。


      平阳县法院经审理,择期宣判。


      脑力劳动引起的疾病何时被列为职业病


      目前从事大量脑力劳动的人,颈椎病、腰椎病、肩周炎、高血压等多发。他们患高血压、冠心病等心脑血管疾病的概率是普通轻体力劳动者的两倍。但是,这些病种目前还没有被纳入职业病范畴,因此很难被认定为工伤。


      相关职业病防治专家认为,受国家经济承受能力等约束,以上病种尚未正式纳入法定职业病,但职业病病种有调整、增加的空间,由于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与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和公布。


      相关专家认为,目前在欧洲一些国家,脑力劳动者也被列入职业病多发者,计算机操作者腱鞘炎被列入法定职业病。在我国,目前只能先投入有限的资金,保障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体力劳动者。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法律复盖的人和病种有调整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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