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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青海省卫生健康委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青海省卫健委2020/1/2 15: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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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现将《青海省卫生健康委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局),行业、民营医院:

    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现将《青海省卫生健康委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青海省消防安全委员会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消安委〔2019〕13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卫生健康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紧盯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坚决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负责省级卫生健康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策划以及各种资料、信息的收集研判、起草和上传下达工作。各地卫生健康委在本地区消安委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卫生和医疗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单位主责。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管理制度,强化应急力量建设和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二)坚持综合治理。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加大火灾防范力度,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坚持群防群治。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扩大人员覆盖面,充分发挥专职消防人员和消防志愿力量作用,形成人人抓安全、事事想安全的良好局面。

    (四)坚持从严问责。主管领导和负责(牵头)科室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实施步骤

    从2019年12月开始至2020年3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10日前)。各单位按照我委会议和工作方案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火灾防控工作,明确责任人职责,细化完善相关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闭幕前)。按照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从严从细从实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对本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七个方面工作要求

    一是召开一次会议。12月10日前,在我委动员部署基础上,各单位要召开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切实统一思想,提升工作执行力。

    二是制定一份方案。12月15日前,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风险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制定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工作职责,细化防控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任务落实。

    三是落实相关制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青海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确保制度、责任、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开展培训演练。要对所属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新入职以及锅炉房、消控室、配电室等重点部位人员必须全员参与,确保掌握与自身岗位相符的消防知识。同时,根据实际组织开展消防演练,进一步提升人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五是组织排查检查。针对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特殊时段,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检查,建立隐患清单,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六是开展一次约谈。对措施不落实、检查问题突出的单位我委将组织开展一次集中约谈;各单位也要对责任意识不强,问题隐患多,整改落实工作缓慢的科室负责人进行一次集中约谈,进一步促进工作落实。

    七是开展一次督导。2020年1月底前,我委将组织工作组对各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情况开展检查,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列出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抓好四项整治重点

    一是强化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加强家属院、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重点检查有无乱停乱放、有无私拉电线违规充电等行为,合理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

    二是做好然气使用管理。加强对家属院、锅炉房等燃气使用点位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管力度,开展提示性教育,督促干部职工做好燃气安全自查,及时清除燃气用具、燃气管道周边可燃物。督促物业及时清理楼道内杂物,进一步降低事故风险,消除火灾隐患。

    三是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收官工作。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将是否使用假冒伪劣及不合格电器产品,以及电工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排查整治重点,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确保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四是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持续抓好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工作,加强监管力度,提前堵塞漏洞,严密防范措施,加强应急处置演练,确保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能立即按预案做好处置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单位实际,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充分利用LED屏、微信公众号、单位门户网站宣传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人员防控意识。

    (三)加强演训,做好准备。要充分发挥消防专业人员和消防志愿力量作用,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相关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四)严格检查,严肃追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各单位要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我委将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魏 渊

    联系电话:0971—8248574

    传 真:0971—823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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