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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0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通知

来源:2021/1/11 10: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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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上海市2010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安排。

      发布《上海市2010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通知


      上海人考〔2010〕24号


      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2010年度注册安全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信〔2010〕5号),发行了《上海市2010年度全国注册安全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请认真做好宣传活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和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w.21cnhr.gov.cn)考试动态栏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10年3月28日


      上海市2010年度全国注册安全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册安全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等专业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等专业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业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5年以上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业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7年以上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3年以上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5年以上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2年以上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3年以上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1年以上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2年以上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一年以上。


      专业工龄计算期限为2010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0年9月4日9:001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010年9月5日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注册安全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的应聘条件,到2002年9月3日为止采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10年以上的专家可以免除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两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科考试的人员必须连续两年通过所有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考试科目。


      五、申请相关事项


      (1)本次考试申请采用在线申请,现场确认收费方式。


      (2)网上申请时间为2010年5月14日至6月6日,网站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网上申请栏。在网上申请的考生必须立即保存并印刷表格。


      考生在网上应征时,本人应记住应征编号,正确输入应征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最近无冠彩色正面证书照片、jpg格式、高度105~210像素内、宽度75~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6月4日至6月7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地址为


      1.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田林路191号)


      确认点代码:2818


      联系电话:6485532-258,252


      2.上海德才教育训练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3楼216室,近宁国路)


      确认点代码:2803


      联系电话:65399659758转826,831


      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逸仙路88号)


      确认点代码:9696


      联系电话:65161655


      现场确认时,必须审查考试条件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数、专业技术职务等,下载印刷网上申请时填写的申请书后,按照规定的日期和要求,将申请书、身份证、职务资格证明书、学历证明书等相关资料带到上述方面进行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职务资格证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贴在网上下载印刷的申请书的背面。


      (4)完成网上申请的人应于2010年8月19日至24日在本网站下载并印刷考证。考生下载考试证有问题,下载后发现考试信息错误,请立即联系本人的现场确认点。


      (5)考生对提交的考试信息和相关资料负责,如个人填写信息失真,不符合考试要求,所有结果,责任自负。


      (6)关于在线注册操作流程和相关要求,请参考《在线注册指南》,在本网站的在线注册栏中查询。


      (7)考试申请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55元。


      六、考生体会


      (1)2010年注册安全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注册安全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版)》要求执行,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其中三科是客观问题,在回答卡上回答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主要是客观问题混合,在专用回答卡上回答,采用网络评价,考生在回答时认真阅读回答体会(回答卡主页),严格按要求在指定区域回答。主观问题部分必须用黑墨笔回答,客观问题部分必须用2B铅笔填补。


      (2)考生考试时,应携带黑墨笔、2B铅笔、橡胶、无声编辑功能的计算机。客观问题的试卷可以作为原稿纸使用,不再分发原稿纸的主观问题的原稿纸统一分发,考试后和试卷一起回收。


      七、成绩查询及领证


      (1)一般考试后2个半月,考生可以在本网站成绩查询栏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没有另行发行。如果考生需要,请在考试成绩发表之日起30天内下载印刷。


      (2)收据时间为成绩公布后2个月左右,场所为相应的确认点。请在考生那个时候关注本网站的通知和现场确认点。收据前填写合格者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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