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加群交流 | 业务热线:023-63555815 | 手机浏览“手机浏览网站”
中元天
所在位置:首页>法律法规>解读

文章详情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来源:转载2023/1/14 14:21:40

浏览:(1388)  评论:(0

  • 摘要
  • 职业病网介绍-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来自法律法规解读。

      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处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

      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裁量基准】违反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按照以下裁量阶次处理: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按照本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执行。

    标签: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上一篇: 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下一篇: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

    分享到: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加载更多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