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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变化

来源:2021/1/11 10: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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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方针是国家或政党确定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是为了达到事业前进的方向和一定的目标,确定时期的指导原则。从1949年到2009年的60年间,中国的安全生产方针也在发生变化,这种变化随着中国政治、经济的发展而发生变化。迄今为止,中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发生了三次变化。也就是说,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安全第一,以预防为主的安全第一,以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变化可以看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是不同时期的不同目标和工作原则。

      方针是国家或政党确定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是为了达到事业前进的方向和一定的目标,确定时期的指导原则。从1949年到2009年的60年间,中国的安全生产方针也在发生变化,这种变化随着中国政治、经济的发展而发生变化。迄今为止,中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发生了三次变化。也就是说,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安全第一,以预防为主的安全第一,以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变化可以看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是不同时期的不同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方针(1949-1983年)


      第一次是1952年任劳动部部长李立三根据毛主席提出的实施增产节约,同时要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只注意前方,忘记或忽视后方,那就是错误的这种指示精神,提出安全生产方针这六个字,没有具体内涵。随后,国家规划委员会主任贾拓夫丰富了安全生产方针这六个字,生产必须安全、安全。


      1952年12月劳动部召开第二次全国劳动工作保护会议,本次会议上,李立三根据毛泽东的指示提出安全和生产同时顺利进行,明确提出安全生产方针的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为了生产的安全生产统一方针。


      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1984-2004年)


      文化大革命后,国家劳动总局劳保局局长章平提出在生产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实际上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防控为主的思想。经过全国讨论,认为这种提法比较科学,有利于安全生产和控制事故的发生。1984年主管安全生产的劳动人事部在国务院成立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报告中,以安全第一防控为主要方针写入报告,得到国务院的认可。1987年1月26日,劳动人事部在杭州召开会议,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劳动保护工作方针,写入中国第一部《劳动法(草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三、安全第一、防控为主、综合管理方针(2005至今)


      将综合治理充实到安全生产方针,始于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共中央制定十一五计划的建议》,在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讲话中,进一步明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大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切实抓好煤矿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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