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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速读_安全教育科普

来源:转载2022/12/26 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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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业病网介绍-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速读_安全教育科普,来自安全教育

    【警惕这些行为危害大】

    近期,多地公布了一批森林草原火灾警示案例,提醒广大群众深刻吸取教训,严禁违规野外用火,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焚烧荒地杂草

    10月25日,江苏省高邮市禁烧办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周山镇龙胜村瞿庄组存在露天焚烧现象。经查,该组村民发现自家蟹塘田埂处有少许荒草,在没有考虑后果的情况下,点燃了该处荒草。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对该村民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公安部门对其进行了训诫。

    5月3日,海南省万宁市礼纪镇文教村村民违法焚烧树叶,万宁市礼纪镇执法人员立即介入调查取证,对其进行教育并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

    ◆林区违规用火

    10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社坡镇福和村,一男子和其家人在林区违规用火,因未及时清理余火,引发森林火灾,导致过火面积较大。目前,该男子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随手乱扔烟头

    4月19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一男子到三标山北坡区域挖野菜,休息时将抽完的烟头随手掷于地上,未熄灭的烟头引燃山上林木杂草,山火逐渐蔓延变大,该男子因害怕被发现,遂骑摩托车立即逃离现场。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造成林木资源价值损失、木材损失、火灾扑救费用等各项损失总计1100余万元。11月3日,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以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燃放鞭炮烟花

    10月4日,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电话报警称,彭寨镇彭镇村发生森林火灾。接报后,和平县森林警察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查实,10月4日14时许,彭寨镇彭镇村一男子在为其父亲办理丧事过程中,授意、指使亲友在该村附近的森林保护区内燃放鞭炮、烟花,引发森林火灾,造成小面积山火。

    【管好人为火源是关键】

    每个人都要认识到森林火灾危害的严重性。个人进入林区,要时刻不忘森林防火。按规定严格控制野外生产用火,认真执行用火审批制度。发现别人随意用火,要上前制止并及时向防火部门报告。

    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火源,通常可分为两大类,即天然火源和人为火源。

    天然火源是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产生的热源,主要包括雷击火、火山爆发、陨石降落、滚石火花和泥炭自燃等。

    人为火源是指人为野外用火不慎而引起的火源,可分为生产性火源(如烧垦、烧秸秆、烧木炭、机车喷漏火、开山崩石、放牧、狩猎和烧防火线等)和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做饭、取暖、用火驱蚊驱兽、吸烟、上坟烧纸、燃放孔明灯小孩玩火等)。人为火源还包括故意放火纵火。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因上坟烧纸、开垦烧荒、吸烟等行为而引起的森林草原火灾最多。由此可见,管好火源是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关键。

    森林防火需注意——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申请批准手续,并领取野外用火许可证。

    因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爆破等活动,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草原防火需注意——

    在草原防火期内,禁止在草原上野外用火。因生产活动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批准。用火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失火。因生活需要在草原上用火的,应当选择安全地点,采取防火措施,用火后彻底熄灭余火。

    在草原上作业或者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安装防火装置,严防漏火、喷火和闸瓦脱落引起火灾。在草原上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司机和乘务人员,应当对旅客进行草原防火宣传。司机、乘务人员和旅客不得丢弃火种。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应当对进入草原、存在火灾隐患的车辆及可能引发草原火灾的野外作业活动进行草原防火安全检查。

    森林防火“十不要”——

    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

    【遭遇火灾该如何处置】

    遭遇森林草原火灾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一是及时报警,让外界知道你的位置和处境,争取救援或指导自救;二是积极自救,快速转移避险。

    1.正确报警

    全国统一的森林火警专用报警电话是:12119。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立即拨打12119报警。报警时,要报告火情发生地所在县、乡、村及具体地名;讲清火势大小或危害程度;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

    2.冷静自救

    迎风向下突围。在遭遇森林火灾时,万不可随意选择方向盲目乱逃。要记住的是不要顺风而逃,这样极易被火追上并围堵住,也不能往地势高处逃生。随着烟气上升,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要比人跑的速度快得多。正确的逃生方法是用衣服包头并捂住口鼻,憋一口气,沿着逆风方向,选择植被稀疏的路线向下或横走逃生。

    火烧迹地自救。万一被火围困或被火截断退路,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应尽可能为自己制造、扩大安全范围。

    俯卧蜷曲避险。被火围困后,当火临近时,应选择植被较少处或在下风侧、巨石后躲避。切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因为低洼地和坑洞容易沉积烟尘和二氧化碳,容易造成窒息。为防烟气侵袭,可用手扒开浮土,把脸放进湿土小坑内,双手抱头向下蜷曲在地上。

    脱掉衣服。若不幸引火烧身,要尽快将衣服脱掉,特别是化纤类易燃服装,并将火拍灭或踩灭。如果来不及脱衣服,也可以卧倒在地上,通过翻滚把身上的火苗压灭。切不可迎风奔跑,否则会加剧火势,造成灼伤危险。

    烧伤后如何科学应对

    ■陈 鑫 张海军 吴坎坎

    烧伤后,及时科学处理有利于降低烧伤后瘢痕、肢体功能障碍等风险。本期,来自应急总医院和中科院心理所的专家为您讲解烧伤后的应急处理及心理疏导。

    烧伤程度分级及处理

    一度烧伤主要表现为皮肤红肿,1周内即可愈合,短期内会有色素沉着;浅二度烧伤表面为局部红肿,多出现大水疱,去除水疱腐皮后可见创面潮红、脉络状或颗粒状扩张充血的毛细血管网,创面质地较软,温度较高,若无感染等并发症,约2周可愈;深二度烧伤表现为局部肿胀,间或有较小水疱。去除表皮后,创面微湿、微红或红白相间,触之较韧,感觉迟钝,温度较低,拔毛感疼痛。如无感染,一般3周至4周可自行愈合,愈合后有瘢痕或瘢痕收缩引起的局部功能障碍;三度烧伤表现为创面蜡白或焦黄,甚至炭化。硬如皮革,干燥,无渗液,发凉,针刺和拔毛无痛觉。可见粗大栓塞的树枝状血管网(血管树)。3周至4周后焦痂溶脱形成肉芽创面,创面修复有赖于手术植皮或上皮自创缘健康皮肤生长。

    大面积的三度烧伤可能危及生命,应对创面简单包裹,建立静脉通路后及时就医。一、二度烧伤可以先现场处理再就医。一般建议采取如下处理措施:迅速脱离火灾现场,远离烟尘,避免吸入热气及烟尘,以防造成呼吸道灼伤。如衣物着火,切忌奔跑呼喊,以免风助火势,身上衣物会越烧越旺。

    脱离火灾现场后,可遵循“冲、脱、泡、盖、送”五字原则进行现场急救。

    冲:迅速用大量冷水冲洗烧伤创面,降低温度。脱:小心脱去被烧伤处的衣物,避免暴力拉扯,一般烧伤创面会存在一层腐皮,该皮在烧伤早期具有保护创面的作用,一旦脱落,可能导致烧伤创面加深,增加感染风险。泡:将伤处放于冷水中浸泡30分钟至1小时,自来水即可,如条件不允许,可用湿毛巾湿敷伤处30分钟至1小时,毛巾需要更换。避免使用冰块对创面冰敷,过低的温度会使烧伤部位的血管收缩,加剧皮肤组织损伤,若只有冰块可以选择,需将冰块包裹起来使用,包裹厚度要足够。盖:对暴露的创面尽可能覆盖,有条件的可用无菌纱布,没有条件的可选用棉质的干净布类,如清洁的毛巾、被单等,切忌使用牙膏、酱油等涂抹创面,这些用品没有任何治疗作用,涂抹后会影响医生对烧伤深度的判断,还可能引起创面感染,增加创面处理难度。送:尽快就医,接受专业治疗。

    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执行灭火任务后,消防员可能会出现情绪、认知、行为和生理上的各类不良反应,如极度疲劳、休息与睡眠不足;做噩梦、眩晕、呼吸困难、肠胃不适等症状;也可能出现注意力无法集中或记忆力减退;过度为受灾者的惨痛遭遇感到悲伤;觉得救援工作做得不好,有罪恶感、内疚感等症状。

    面对突发事件,消防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心理调适:深呼吸;认识到所有反应的产生都是正常的,离开救灾岗位前,将不良感受和救灾经验与其他救援人员分享;做到适时放松,保证充足且高质量的睡眠;定时定量饮食,保持体力;多对自己进行鼓励,避免批评自己或其他同事的救灾工作;多肯定自己与同事在工作上的进步;有困难时,及时向同事寻求帮助。救灾任务结束后,救援人员应安排必要的休息,尽量调整到正常的生活节奏;同事之间多交流,多给予心理支持;使用各种适合自己的方法调整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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