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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培训制度

来源:2021/1/5 17: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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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全员培训制度内容概述。

      1.所有生产工作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各有关单位应充分利用班前、班后、安全例会等时间,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训练。


      2.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制作培训文件。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下井作业。


      3.岗位安全技术知识培训


      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保证安全生产,企业必须确立终身教育观念和全员训练目标,对在职员工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训练。


      (一)训练内容


      (1)各单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技术


      (2)工作场所和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炭行业规章、规范和标准


      (4)安全教育与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5)职业卫生训练:具体包括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防护措施和职业危害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6)其他需要训练的内容。


      (二)训练规定


      (1)每年根据情况轮流训练职场职业


      (2)各部门应利用有效时间培训各部门职业。


      (三)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训练以矿山自主训练为主,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6条,矿山企业对员工的安全教育、训练应包括


      (一)《矿山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赋予矿山员工权利和义务


      (2)矿山安全规程和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员工自己工作的安全知识和职业健康知识


      (4)各种事故迹象的识别发生紧急危险时的紧急措施和撤退路线


      (5)自助装备的使用和急救知识


      (6)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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