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转载2022/12/8 1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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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要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必须建档管理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规范》和省安监局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凡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必须建立统一标准的职业卫生档案并予以管理。
建立的档案必须包括劳动者健康报告、企业危害因素监测、防护设施等6大类、48项内容,并要求企业配备至少1名相关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据了解,我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约有1200家,但大部分企业并未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即使是一些管理较完善的企业,其建立的档案也没有统一标准,不够全面。市安监局近期挑选了部分建档较完善的企业进行示范点建设,为其他企业树立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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