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转载2022/12/8 1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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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补充认定职业卫生专家名单的公示
安健函〔2014〕41号
为进一步充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按照《关于补充推荐职业卫生专家的通知》(安健函〔2013〕34号)文件要求,各地推荐了一批职业卫生专家人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专家管理办法》要求,经认真研究,拟补充认定职业卫生专家109名(名单见附件)。特此公示,公示期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专家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留本人联系方式)书面向我司反映。
联系电话:010-64463214,6446351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A132室,邮编:100713。
附件:拟补充认定职业卫生专家名单
职业健康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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