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转载2022/12/8 1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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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批准兴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丙级资质延续换证的公示
泰安监〔2015〕7号
依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工作有关事项的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3〕260号)等要求,经专家审核,拟批准兴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延续换证(详见附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2015年1月13日至1月19日。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请于2015年1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寄(送)至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泰州市梅兰东路118-1号,邮编:225300。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 电话:86895004;传真:86895015;联系人:徐岳。 附件:拟批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延续换证的单位名单及业务范围
泰州市安监局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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