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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落实防暑降温措施 做好高温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

来源:转载2022/12/8 1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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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淄博市落实防暑降温措施 做好高温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

    据悉,28日我市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夏季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夏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开展夏季职业病危害排查整治和监督检查,督导用人单位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对高温、高湿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据了解,夏季高温天气和高温作业环境下,热辐射强度大,劳动强度高,容易发生职业性中暑。用人单位要切实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加强高温、高湿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对高温、高湿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适当增加高温、高湿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 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此外,要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等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改善露天和高温工作场所的通风、隔热、降温条件;凡工作场所有高温、高湿和夏季露天作业的,要对高温、高湿作业岗位的通风、降温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加强对防暑降温设施和用品的维护管理,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工间休息场所应设在通风良好并尽量避免高温、热辐射影响的地方,设有座椅、风扇等基本防暑降温设施,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增加高温、高湿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预防职业性中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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