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转载2022/12/8 1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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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准确掌握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基本情况,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身体健康权益,市安监局开展全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工矿(煤矿企业除外)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分企业自查、县(区)安监局检查和市安监局督查(抽查)三个阶段。检查(抽查)的主要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制度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受专门机构职业卫生培训、持证上岗情况;本企业开展员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及档案建立情况。检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专项检查(抽查)的主要内容进行核对,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培训,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目前,我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专项检查正在有序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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