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职业病网2020/5/7 15: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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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上胜任某一给定类型实践的辐射防护业务、受注册者或许可证持有者聘任对防护与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的人员。
辐射防护负责人
技术上胜任某一给定类型实践的辐射防护业务、受注册者或许可证持有者聘任对防护与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的人员。
辐射防护评价
根据辐射防护基本原则和标准对辐射防护的质量与效能所作的评价。
辐射防护剂
亦称“抗放药”。机体受电离辐射照射前或照射后早期应用能减轻辐射损伤的药物。一般把受照前给药有效的药物称为预防药;受照后给药有效的药物称为治疗药。
辐射防护剂通常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在机体受照前短时间内给药才有效,受照后给药无效,其代表有氨巯基和色胺类化合物;第二类在照射前和照射后给药均有效,其代表有多糖类和雌激素类。
文献下载:辐射防护负责人与辐射防护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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