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21/8/26 16: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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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人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所需材料包括:鉴定申请、职业病诊断病历、诊断证明、鉴定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申报流程如下:
一是申请。
当事人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所需材料包括:鉴定申请、职业病诊断病历、诊断证明、鉴定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是审核。
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应当对其提供的与鉴定相关的材料进行审核,看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并向受理通知书发出材料齐全的;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补充。必要时,第三方应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配合。
三是组织鉴定。
参与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核鉴定材料和综合分析,做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注明。
四是鉴定书。
鉴定书的内容应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及相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与鉴定的成员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五异议处理。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之日起30日内,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六是注意事项。
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是最终鉴定。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除了用人单位外,还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因此,一旦劳动者患有职业病,建议尽早进行职业病鉴定,以免错过最佳鉴定期,从而对每个人造成不利影响,损害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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