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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21/2/23 1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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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山西省职业病防治计划(20172020年)》,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将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9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山西省职业病防治计划(20172020年)》,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将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十二五期间,我省每年新诊断职业病病例1200多例,其中尘肺病约占95%,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煤气和水生产、供应业等不同行业。尘肺患者的平均收尘年数呈缩短趋势,收尘工作年数不足5年的尘肺患者数量逐年上升。
从今年开始,我省开展全省职业病危害调查,掌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使用者的基本情况,掌握危害地区、行业、职场、人群分布等基本信息。推动建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限定清单管理制度,有利于保护工人健康的新技术、新技术和新设备。促使用者按时全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推行工伤保险费率与职业病危害程度有关的浮动制度。同时,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联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同时,我省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等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遇到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救助。
除此之外,我省将扩大监督检查覆盖范围,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职业卫生服务监督检查行动,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职业病危害严重,改造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使用者,严格依法命令停止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按法定程序命令停止建设、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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