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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哮喘的诊断标准

来源:2021/1/11 16: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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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是一项政策性强的工作。与工人身边利益的保障有关,与国家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有关。那么,职业哮喘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是一项政策性强的工作。与工人身边利益的保障有关,与国家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有关。那么,职业哮喘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职业哮喘诊断标准:


      一、诊断原则


      根据精确的职业史和哮喘病史,结合劳动卫生和疫情病学调查和实验室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哮喘和呼吸道疾病后即可确诊。


      二、观察对象


      胸闷、气短、咳嗽、咳痰,有发作性哮喘,双肺可闻哮喘,但缺乏特异性实验室指标异常者体检只发现特异性实验室指标异常,临床缺乏典型的发作性哮喘症状、体征者。


      三、诊断及等级标准


      1、轻度哮喘


      可诊断为轻度哮喘:


      a)历经数月或数年的潜伏期,出現胸闷、气短、发作性哮喘、双肺哮喘、咳嗽、痰。脱离有害物质,症状可在短期内自行缓解,再次接触后再次发生。特异性实验室指标异常


      b)哮喘临床表现不典型,但气道反应性增强的实验室指征(乙酰甲胆碱或组胺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特异实验室指标异常。


      2、严重哮喘


      在轻度哮喘的基础上反复发作哮喘,具有明显的气道高反应性表现,伴有肺气肿,具有持有阻塞性通气功能障碍。


      四、处理原则


      1、治疗原则


      急性发作期应尽快脱离作业现场,对症治疗,如吸氧、平喘药、抗过敏药、中药等必要时给予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慢性反复发作者除以上处理外,还需要适当的支持治疗。


      2、其他处理


      a)应留意临床症状和体征的产生和发展规律,尽快确立症状和职业因素的关联,进行必须的实验室检查,必须时临时脱离原作业环境,脱离恢复试验,对症下药。


      b)确诊后,应立即离开原单位,适当歇息和医治。恢复后可安排其他工作。对于哮喘患者,可以考虑改变生活、工作环境,对症下药,根据健康情况,安排适当的无害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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