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来源:2021/5/28 15:27:24
浏览:(414) 评论:(0)
根据短时间内触碰大量氨基甲酸酯杀虫剂的职业史,迅速出現相应的临床表现,结合全血胆碱酯酶活性的及时测定結果,参照现场劳动卫生学调研资料,开展综合性剖析,排除别的病因后,才可确诊。
法定职业病氨基甲酸酯类诊断检查:
1.诊断原则。
根据短时间内触碰大量氨基甲酸酯杀虫剂的职业史,迅速出現相应的临床表现,结合全血胆碱酯酶活性的及时测定結果,参照现场劳动卫生学调研资料,开展综合性剖析,排除别的病因后,才可确诊。
2诊断和等级标准。
2.1轻度中毒。
短期接触氨基甲酸酯后,出现了头晕、头痛、无力、视力模糊、恶心、呕吐、流口水、出汗、瞳孔缩小等轻微的毒碱状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有时伴有肌肉颤抖等烟碱状,一般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全血胆碱酯酶的活性往往低于70%。
2.2严重中毒。
除了上述症状恶化外,还具备以下任何人,可诊断为严重中毒
a.肺水肿;
b.昏迷或脑水肿
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不超过30%。
治疗方案:
处理原则。
1治疗原则。
1.1迅速离开中毒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用肥皂和温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和指甲。
1.2特效解毒药:
a)轻度中毒者不使用特效解毒药物,必要时可口服或肌肉内注射阿托物,但不需要阿托物化
b)严重中毒者根据病情应用阿托品,尽快达到阿托品化
c)单纯氨基甲酸酯杀虫剂中毒不使用肟类复能剂。
1.3对症下药原则与内科相同。
2其他处理。
中毒治愈后仍可从事原工作。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