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21/5/24 13: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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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店经营单位必须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商店醒目的地方,并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查。超过3个月未复查的,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自动失效。
(一)理发店经营单位必须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商店醒目的地方,并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查。超过3个月未复查的,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自动失效。
(二)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用品用具等必须符合相关卫生规范。
(三)建立健全卫生管理体系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支持并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四)员工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书》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书》.方可上岗。
(五)空调场所应设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置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滤料应定期清洗更换。
(六)必须备有供患有头癣和其他皮肤病的顾客使用的专用理发器,使用后要及时消毒。特殊器具必须单独消毒。
(七)消毒设施和制度应齐全并有明显标志,并有足够数量的理发用具和毛巾,以备消毒周后移交。浴巾要做到一客一换-消毒。
(八)理发用毛巾应与烫发、染发用毛巾分开,干净毛巾应存放在专门的带门储物柜内。
(九)室内不准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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