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21/11/23 10: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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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6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1〕173号)有关规定要求,规范开展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更好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制订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变更表。
附件2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变更表
机构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变更表
机构名称 | ||||||
机构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通讯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职称 | |||||
执业情况 | 是否继续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是( ) 否( ) | |||||
变更日期 | 年 月 日 | |||||
变更事项 |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机构名称 | ||||||
机构地址 | ||||||
检查类别 | 1.接触粉尘类 ( ) 2.接触化学因素类 ( ) 3.接触物理因素类 ( ) 4.接触生物因素类 ( ) 5.接触放射因素类 ( ) 6.其他类 ( ) | 1.接触粉尘类 ( ) 2.接触化学因素类 ( ) 3.接触物理因素类 ( ) 4.接触生物因素类 ( ) 5.接触放射因素类 ( ) 6.其他类 ( ) | ||||
检查项目 | 详细说明。 | |||||
其他事项 |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的有关要求(请注明)。 | |||||
所附资料 | 机构名称、机构地址变更的,请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复印件;增加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检查项目的,请详细说明具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所需的工作场所、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等条件。 | |||||
本单位保证上述资料属实。 备案单位法定代表人: 备案单位: (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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