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健委2020/1/3 9: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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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8〕15 号)精神,现动态调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意见。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8〕15 号)精神,现动态调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意见。
联系部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法规处(审批办)
联系电话:0771-2822301
电子邮箱:gxwjwxzspb@126.com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新民路2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法规处(审批办)(邮编:53002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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