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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卫健委关于印发自治区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健委2020/1/3 8: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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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要求,我委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桂卫医发〔2019〕49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

    自治区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

    (2019-2022年度)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要求,我委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37号)精神,为做好2019-2022年度自治区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巡查范围和安排

    (一)巡查范围。原则上为全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社会办医院按照管理原则参照执行。

    (二)巡查安排。按年度分批次开展巡查工作。每所医疗机构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7天。自2019年12月启动,2022年6月中旬底前完成本轮巡查。

    三、责任分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区直综合和专科医院的巡查工作;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的巡查工作。

    四、巡查方式与方法

    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原则,按照自查结合实地巡查的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

    (一)全面自查。医院对落实公立医院党建、行业行风建设、医院运行管理(医疗运行制度管理、财务运行管理、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法制规范运行、审计管理、经济运行风险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突出问题,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二)实地巡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参与的巡查组,在医院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公开征求意见、财务和统计资料分析等方法,并结合医疗信息统计分析结果开展现场巡查。

    (三)监督整改。医院对巡查中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被巡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

    五、巡查内容

    详见广西2019-2022年度大型医院巡查表(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委成立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大型医院巡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院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把巡查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要求相结合,与医院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明确医院主要负责人为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巡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面部署,认真落实。拟受巡查的医疗机构要按照工作要求,全面部署,认真落实。要有方案、有重点、有措施,落实人员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要重视内涵建设,从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入手,培训,教育、检查相结合,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院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聚焦群众深恶痛绝的“微腐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通过巡查工作,认真总结分析医院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结合实际整改,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纪律,规范程序。各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巡查工作组成员的遴选和培训,加强巡查员队伍建设和培训,严明巡查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巡查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各被巡查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并将巡查时间安排、巡查纪律和巡查工作组成员名单予以公告,接受监督。巡查组不干预医院日常工作,不处理具体事务,不承办具体案件。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卫生健康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本市巡查工作方案(Word文档及加盖公章的PDF文档)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从2020年起,每年2月20日前将上年度巡查总结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二)我委分4次逐年完成区直综合和专科医院年度巡查,名单见附件3。请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联系人回执(附件4)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这3家医院的巡查时间初步安排在2020年2月中旬。2020至2022年度巡查的区直医疗机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钟 力

    0771-2856012

    电子邮箱:wstyzc@126.com

    附件:1.广西2019-2022年度大型医院巡查表

    2.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大型医院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3.广西区直综合和专科医院年度巡查名单

    4.自治区人民医院等3家区直医院联系人回执

    附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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