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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减少在放射性诊断中所受的剂量?

来源:转载2022/12/26 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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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业病网介绍-怎样减少在放射性诊断中所受的剂量?,来自相关问答

    在放射性X射线检查和核医学诊断中,患者放射防护的基本原则是,在需要获得具有临床满意质量的必要诊断信息的前提下,考虑到社会和经济因素,要使患者和受检者接受的剂量尽可能地低。

    1.不做没有必要的放射检查。受检者与患者在接受射线检查或治疗时,应有自我保护意识,拒绝不合理的医疗照射,在医生开检查单时,应询问其必要性。CT检查的X射线辐射剂量约为普通拍片的数十倍,甚至上百倍,应询问其必要性;

    2.其次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3.针对不同检查对象选择合适的方法、设备,正确选择投照参数;

    4.在检查中进行必要的防护,医生应对受检者和患者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患者有权要求医生对不需要照射的敏感部位进行遮挡;

    5.一般情况下,家属不要陪检,如确有必要,陪检者应穿戴防护用品,干万不要在无任何防护条件下停留在机房内陪同受检者进行检查;

    6.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无症状儿童及婴幼儿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7.健康体检应当优先使用普通X射线摄影、CR(计算机X射线摄影);有条件的地区推荐使用DR(数字X射线摄影)取代普通X射线摄影和CR检查健康体检不得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

    8.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妇女、哺乳期妇女要尽量避免接触X射线和放射性同位素,如果怀孕或正在哺乳期,一定要事先告知医务人员;

    9.在进行X射线体检时,等候的受检者应在X射线机房外等候,不得在照射室内等候;

    接受核医学治疗的病人在出院后,至少在两周内仍需限定活动范围,家人特别是孩子应避免与病人近距离接触,不共用厕所和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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