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20/12/18 9: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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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审议通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4月27日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命令第50日公布该办法。
2012年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审议通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4月27日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命令第50日公布该办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颁布的目的是加强国家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该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的。
2015年5月29日,安全监督总局发布了新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新的办法从2015年7月1日开始实行。
目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了一些内容,第二条规定的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被替换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在此介绍,看完整内容的网民请进入法律法规频道下载(点击链接进入)。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分成六部分,分别是总规律、资质认可、技术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规律,实施时间为2012年7月1日。第三条中删除了职业病危害预测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这一部分文字。第五条的主管部门也为国家卫生委员会。结果,现在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不存在,国家卫生委员会管理职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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