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0/9/19 1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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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为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虹口区生态环境局结合本区实际,开展土壤环境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为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虹口区生态环境局结合本区实际,开展土壤环境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编制印发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印发《虹口区关于开展2019-2020年土壤污染环保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职责分工、时间节点及信息报送相关要求。1月9日,虹口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召开区土壤污染防治联席(扩大)会议暨土壤污染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动员会,正式启动土壤环境专项执法工作。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全面梳理清单。根据《方案》要求,年初,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区旧改指挥部、区规划资源局、区土发中心等部门,对我区1-5月份拟开展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项目、新建建设类项目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且经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后须开展修复治理的建设用地地块进行了梳理,明确检查类别、目录清单。
三是强化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区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强场地环境调查、场地修复工程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明确复工和新开工条件、流程、人员管控及现场管控要求和责任主体。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俞慧芳带队前往场地修复项目,指导从业第三方合理安排工序,减少人员聚集,有序开展修复施工,确保地块按期顺利出让。截至4月,全区尚未完成修复施工的项目全部复工(或新开工),复工(新开工)率达100%。
四是突出重点环节,滚动执法全覆盖。1月至5月,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共出动10批次,对区内7个已开工的修复项目开展滚动式全覆盖检查,逐项对照要点、核查台账资料,检查结果表明总体情况良好。
区生态环境局后续将继续加强对未完成修复地块的现场检查,对危险废物规范化收运处置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速处理,严守环境安全底线,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虹口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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