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9/11 14: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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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保障臭氧标准的溯源性和臭氧监测数据准确性、可比性,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技术规定,近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开展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量值溯源工作,将臭氧校准仪送至华东区域质控中心进行臭氧量值溯源。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保障臭氧标准的溯源性和臭氧监测数据准确性、可比性,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技术规定,近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开展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量值溯源工作,将臭氧校准仪送至华东区域质控中心进行臭氧量值溯源。
臭氧是大气中的二次污染物,是表征大气氧化性及反映光化学污染的重要指标之一。我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起,臭氧被正式纳入空气质量评价体系,臭氧日益成为许多城市夏季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污染物。
下一步,我省将启动臭氧量值传递工作,省监测中心将对16个市的臭氧校准仪进行量值溯源,再由市级站对其辖区内省控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进行传递,确保我省空气自动监测子站的臭氧监测数据“真、准、全”,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精准施策提供坚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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