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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全面落实新“固废法”为企业敲响警钟

来源:《信息日报》2020/9/12 17: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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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日前,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建设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信息管理功能,同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对新上线功能开展培训。

      日前,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建设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信息管理功能,同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对新上线功能开展培训。


      自9月1日新“固废法”施行起,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为全面推进新“固废法”实施,出台《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生态环境局充分认识新“固废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把握新“固废法”的各项新制度、新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营造宣传普及新“固废法”的广泛声势,全面落实新“固废法”各项规定,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执法水平。


      强化技术保障,确保新“固废法”顺利实施


      针对新“固废法”中对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的要求,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前谋划,7月底,聘请专业技术团队研发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信息管理功能模块,8月30日,该功能在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上线测试,9月1日,正式启用。该功能启用后,数据实时更新,完善了固废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相关信息,督促了企业依法如实上报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情况,防止了一些不法企业利用法律管理漏洞,将一般固体废物以“综合利用”名义跨省转移,规避监管,非法倾倒,从而造成重大环境风险。


      组织座谈,学习交流新“固废法”


      为贯彻落实好新“固废法”,进一步提升江西省危废管理能力,8月20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在南昌组织召开2020年度全省部分危废经营单位强化危废管理工作座谈会,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设区市固管中心和部分危废经营单位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座谈会重点围绕新“固废法”的主要变化、亮点工作、违法处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对如何进一步落实新“固废法”,强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危废环境监管责任意识,促进危废经营单位落实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提升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座谈会还邀请了专家对省危废监管平台功能应用中的电子转移联单执行、经营情况填报、管理计划备案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帮助监管部门和涉危废企业减轻工作强度、提升危废管理效率。


      多形式宣贯新“固废法”


      “公司日常生产中会产生6种一般工业固废,大多是转到外省去利用,新“固废法”出台的时候,我们都担心备案程序很复杂,这次省厅在新‘固废法’实施前及时开展培训,在线上直播中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提问,方式新颖,讲解翔实,我也通过参加这次线上培训,熟悉了备案功能的操作,为后续公司一般固废跨省利用业务的办理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和便捷的平台”。通过培训,在新“固废法”实施的第二天,魏女士就成功在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上进行了备案操作,成为我省第一家贯彻施行新“固废法”的企业。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和固体废物产生单位,通过线上直播形式,开展了两次业务培训,在线观看累计9000余人次。专家在授课时,就省危险废物管理平台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功能操作进行了详细介绍,参训学员均表示,通过线上授课、直播提问等方式,对新“固废法”与一般固废管理相关知识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对提升江西省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还利用“法律明白人”送法下基层活动,组织人员到乡镇开展新“固废法”宣贯活动,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专家对新“固废法”进行解读授课等方式。


      下一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将在后续的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中,继续加强全系统宣贯,提高省内产废企业环保意识,创新监管手段,督促企业依法如实上报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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