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0/9/11 17: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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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固废法》于9月1日正式实施,为落实新《固废法》中对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的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工作,推动一般固废产生单位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已在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上新建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信息管理功能模块,并于8月31日、9月2日组织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和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开展了两次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为省危险废物管理平台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功能及操作,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直播,在线观看累计9000余人次。
新《固废法》于9月1日正式实施,为落实新《固废法》中对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的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工作,推动一般固废产生单位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已在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上新建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信息管理功能模块,并于8月31日、9月2日组织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和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开展了两次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为省危险废物管理平台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功能及操作,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直播,在线观看累计9000余人次。
参训学员表示,线上培训获益匪浅,通过线上授课、直播提问等方式,对新《固废法》与一般固废管理相关知识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对提升江西省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新《固废法》实施的第二天,南昌某企业的环保负责人魏女士就在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上进行了备案操作,成为了我省第一家贯彻施行新《固废法》的企业。魏女士表示:“我公司日常生产中会产生6种一般工业固废,大多是转到外省去利用,新《固废法》出台的时候,我们都担心备案程序很复杂,这次省厅在新《固废法》实施前及时开展培训,在线上直播中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提问,方式新颖,讲解详实,我也通过参加这次线上培训,熟悉了备案功能的操作,为后续公司一般固废跨省利用业务的办理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和便捷的平台”。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在后续的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中,将继续加强全系统宣贯,提高省内产废企业环保意识,创新监管手段,督促企业依法如实上报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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