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转载2022/12/8 1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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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14年 第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批准内蒙古矿山安全与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中心等4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单位名称和业务范围详见附件1),批准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9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延续(单位名称和业务范围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告。
附件:
1.新批准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名单及业务范围
2.甲级资质延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单及业务范围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附件1
新批准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名单及业务范围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
资质证书编号
批准业务范围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1
内蒙古矿山安全与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中段建华北路
唐际华
(国)安职技字(2014)第A-0068号
第一类:1.煤炭采选业;2.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3.化工、石化及医药;4.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
2
河北利康职业危害检测有限公司
河北省保定市北二环路5699号大学科技园研发中心四层
李树青
(国)安职技字(2014)第A-0069号
第一类:1.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工程建筑业;2.冶金、建材;3.化工、石化及医药;4.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5.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6.运输、仓储、科研、农林、公共服务业。
3
河南正大鑫安利职业卫生评价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59幢1单元5层05号、6层06号
杨耀党
(国)安职技字(2014)第A-0070号
第一类:1.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工程建筑业;2.冶金、建材;3.化工、石化及医药;4.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5.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6.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运输、仓储、科研、农林、公共服务业。
4
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1-02室
应赛霞
(国)安职技字(2014)第A-0071号
第一类:1.冶金、建材;2.化工、石化及医药;3.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4.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5.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运输、仓储、科研、农林、公共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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